居然之家先行赔付仍悬消协公开发布消费警示

潍坊晚报 2019-08-21 09:08 大字

本报讯8月7日,本报A10版以《地板店主跑路卷走30多万》为题,报道了居然之家潍坊店内一家品牌地板店卷款跑路,让近20名消费者钱货两空一事,引发广大市民的关注。8月2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奎文区政府已经介入,协调各方为消费者寻求解决办法,居然之家也表示正在处理中。

记者了解到,发生在居然之家潍坊店的这场消费纠纷引起了奎文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已组织街办、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多次进行协调,但截至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受害消费者康女士告诉记者,虽然召集大家开了多次会,但对于“先行赔付”问题并未提及,这引起了受害消费者的不满,开会时有不少人提前离场。“我们的诉求是,居然之家先行赔付。”康女士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居然之家潍坊店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正在处理,在不断跟进中。对于先行赔付的问题,未给出明确答复。

随后,记者联系了奎文区政府的工作人员王先生。王先生表示,奎文区政府正在积极协调,建议消费者报案处理,收据、转账记录等证据需要警方确认。

8月19日,市消费者协会以该事件为例公开发布了家居建材卖场、商场购物消费警示。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避大型家居卖场、商场购物风险,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与卖场、商场经营者:杜绝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公民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不在消费者协会受理范围,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因此消费者在商场消费付款时要谨记选择卖场、商场明确规定的付款方式,拒绝与商家私下交易,并保留好购物发票。

同时,家居卖场、商场要履行好监督管理责任,家居卖场、商场作为柜台出租者,有保证承租者在租赁柜台期间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对承租者在租赁期间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商场应当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市消协指出,卖场、商场应尽好消费提示义务,家居卖场、商场应通过广播、网络、视频、宣传栏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提醒消费者禁止与商家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

(记者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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