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潍坊日报 2018-12-28 09:51 大字

继10月1日率先释放“起征点上调”减税红利后,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12月22日正式亮相,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释放出更加惠民的积极信号。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关系亿万百姓的6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究竟怎么扣?扣多少?纳税人能减多少税?笔者采访部分权威专家详细解读。

子女教育:每月千元定额扣除,新增技工教育

儿女上学,父母减负。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注意到,与先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在学历教育具体囊括的高中阶段教育栏下,追加列入了“技工教育”一项。

“这样一来,从小学、初中,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再到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各个阶段和类型都覆盖到了。”她说,“这传递出,无论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国家都一视同仁来对待。”

暂行办法规定,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执行。

此外,给自己职业发展充充电,明年起在学知识的同时,也能减税。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限额增至8万元,家属生病纳入考虑

家人患病,尤其是大病,总让人揪心又忧心。

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限额为60000元。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受关注的是扣除方式的变化。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这一点非常暖心,也非常有必要。”刘怡说,如果纳税人得了大病,通常收入水平会下降,可能达不到扣税标准,享受不到相关扣除政策。允许配偶扣除,可以有效减轻纳税人所在家庭的负担。

首套房贷:每月千元定额扣除,最长20年

暂行办法规定,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可达20年。

值得关注的是,暂行办法明确了“首套住房贷款”定义,即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要如何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住房租金:每月定额扣除800元到1500元

房贷可抵,房租亦可。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可子女分摊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这也是个税改革完善赡养老人政策的初衷。

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笔者算账:月入1万元减税近九成

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增加,对纳税人而言意味着个税负担进一步降低。即便每个人的具体扣除水平有差异,但正如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所言,可以肯定的是,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总的扣除水平将明显高于5000元。

假设小李和小赵夫妻两人均为独生子女,有一个孩子正在上小学,双方父母都满60岁,两人共有一套房,有贷款,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三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小李月工资1万6千元,小赵月工资1万元(均为减除“三险一金”情况下),今年10月1日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每月两人分别应缴纳个税2120元和745元;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两人分别应缴纳个税890元和290元。

在此基础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工资,小李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共4000元,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小赵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如此计算,小李2019年1月份应缴纳的税款为210元,比今年10月1日个税改革前应缴纳的2120元个税少缴1910元,税负水平降低90%;小赵1月份应缴纳的税款为90元,比今年10月1日个税改革前应缴纳的745元个税少缴655元,税负水平降低88%。

又如,假设小郭,未婚,租房,独生子,父母已过60岁,目前在攻读在职研究生,每月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继续教育400元、租房专项附加扣除1100元。

假设小郭月工资8200元(均为减除“三险一金”情况下),今年10月1日前每月应缴纳个税385元;10月1日以后每月缴纳个税110元,2019年1月1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无需再缴纳个税。

纳税人若符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条件,用足优惠政策,月入万元零个税是完全有可能的。

便民纳税:征管服务出“硬招”保障政策落地

6项专项附加扣除,对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来讲,都是新生事物,将面临新的探索和尝试。

笔者了解到,我国将实行以诚信申报推定为前提,建立“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新税制征管模式。

针对部分纳税人担心个税扣除操作复杂会加重办税负担的问题,明年起除大病医疗实行年度汇算清缴外,其余5项均可在单位预扣缴环节完成减税。纳税人申报时并不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凭证,只需将凭证留存,以备税务部门进行事后核查。

笔者还从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了解到,在办税方式上,2019年1月1日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手机App端全面上线后,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手机端或WEB端填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现全流程“指尖办税”,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纳税人想了解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情况,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潍坊市税务局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各县市区税务局对外公开电话咨询,也可直接到所在地办税服务厅进行咨询。(通讯员朱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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