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今年拨付生态补偿资金4258万元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丛书莹)21日,记者获悉,潍坊市财政局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空气质量监测考核体系,积极推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积极推动蓝天保卫战全面展开。
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收益,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在全省率先出台《潍坊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每年安排生态补偿资金5000万元,确保潍坊“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逐年增加。2018年,根据各县市区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拨付生态补偿资金4258万元。其中,对PM2.5浓度达到全年改善目标的2个县(市、区)各奖励了100万元;对PM2.5、PM10、NO2、SO2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全年改善目标的3个县(市、区)各奖励了300万元;对出现个别指标恶化的情况的县(市、区),收缴了环境保护责任金,进一步建立健全奖优罚劣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测考核体系。为有效改善潍坊的空气质量,201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具体要求,2018年市财政局下达资金1356万元,重点支持各县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确保全市重点镇(街)、园区全部安装空气质量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联网,进一步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测考核体系,为潍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推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按照“标本兼治、长效管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制定《潍坊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方案》,3年安排资金3.2亿元,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城乡结合部和镇街驻地、农村地区等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建设天蓝水清地绿的美丽新潍坊。2018年,市财政局按照各县市区2017年清洁型煤、节能炉具推广情况的核定结果进行统一清算,拨付资金2740万元,对2017年配送的64.7万吨型煤和8.8万台推广炉具进行了奖补;拨付市经信委和各县市区专项资金1293万元,重点用于全市煤炭质量抽检、散煤治理大平台数据项目建设、工作宣传等,支持潍坊散煤清洁化治理及煤炭高效利用工作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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