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而不婚 很现实也很无奈

潍坊晚报 2018-10-17 09:07 大字

涉及财产利益和双方子女问题,多数老年人选择同居不结婚

据市老龄办发布的数据,目前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216.95万人,而2015年时这一数字仅为166万人,潍坊市老龄化速度正逐渐加快。老年人的感情问题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10月16日,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老年人的“黄昏恋”数量不少,得到子女支持的也不少,不过,真正领证结婚的并不多。

记者调查

同居却不领证再婚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业内人士

男女双方需求不同导致老年人结婚很难

专家分析

涉及子女财产赡养再婚面临问题比较多

律师建议

应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利保护好婚姻

随着潍坊市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重,老年人的数量越来越多,因为各种各样原因导致单身的老年人数量也越来越多。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最近几年,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风气的开放,有勇气走进婚姻介绍所的老年人数量逐渐增多,只不过能够真正走进婚姻殿堂的还是少之又少。

城区一家婚介机构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几年,他们撮合的老年人结合的数量呈现了逐渐增多的趋势。从经验来看,子女支持父母发展“黄昏恋”的越来越多,反对的比以前要少了。“但绝大多数通过婚姻介绍所或自己认识、朋友介绍等途径重新找到老伴的老人们,一般都不会遵循正常的法律程序领取结婚证,而是‘搭伙’过日子,只同居不领证,这样的比例要高达八成。”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如今越来越多的老人在子女的支持下开启了“黄昏恋”,但真正领证结婚的却很少。其中,同样是子女的因素居多,这仿佛成了一种悖论。实际上,子女支持单身父母开启“黄昏恋”却不支持再婚,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如果父母五六十岁可以考虑再婚,年纪太大就没有这个必要了。”家住奎文区的曾先生认为,晚年的半路夫妻并不像年轻夫妻一样经过磨合和共同孕育子女等阶段,在一起后会产生比如供养等各种问题。

“像我40多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工作也牵扯很大精力,实在不想再去处理再婚父母的婚姻纠纷了。”曾先生说,他支持父亲找个志同道合的人一起生活,但坚决反对领证结婚。

奎文区成美婚姻公益服务中心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婚姻公益服务中心,免费为单身男女寻找合适的另一半。在这里,有专门为中老年人提供婚恋服务的志愿者。

成美婚姻公益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与年轻人不同,中老年人寻找另一半时要求更加实际,多要求人品好、有一定经济基础、身体好、善解人意。从她了解的情况来看,许多学历较高的退休女性在离异或丧偶后,因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有的在前段感情中受过伤害,最后往往选择单身。而像此类单身女性因自身条件不错,对相亲对象的要求也比较高,尤其精神方面的沟通需求,因此找到合适另一半的几率比较低。反而是城镇收入水平较低的中老年女性相亲的成功率比较高,她们愿意给予对方悉心照料,领取固定工资,身份类似于生活中的“保姆”。这样一来,不仅自己的下半生有了依靠,晚年生活在经济上也有所保障。

“我们促成的姻缘不少,但最后反馈回来走进婚姻殿堂的却非常少。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牵扯到财产问题,再就是来自儿女的阻力。”这位负责人举例说,一些年纪比较大的男性大都想寻找的是“保姆”性质的生活伴侣,他们要求对方年轻一些,能够在生活上给予自己悉心的照料。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往往女方会提出领取结婚证,却受到来自子女的阻力,最后闹得很不愉快。

此外,女性往往比较顾家,她们与相亲对象在一起生活后,孙辈或父母一旦有需求,自己不得不放下现在的重组家庭回去照料的情况,时间长了则引起男方的不满,导致一段感情破裂。

“最美不过夕阳红”,但现实生活中,许多“黄昏恋”老年人依然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没有收获幸福。据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80%的丧偶老年人有再婚愿望,但其中进行婚姻登记的不足一成,他们中的许多人选择像夫妻一样生活却不登记,成为“隐婚”一族。

潍坊市著名情感专家于恩胜分析说,现在“黄昏恋”已成为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尽管开启“黄昏恋”的老年人不少,可真正步入婚姻殿堂的却不多。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老年人的婚姻容易带来一系列的隐忧和太多的不便。

“毕竟当两个老人选择再婚,如财产、房产、赡养等种种问题就会浮出水面。对于老人来说,他们的再婚不仅仅只是两个老人的结合,而是将原本毫无关系的两个家庭,甚至是多个家庭强行结合在了一起。”于恩胜说,一旦领证,双方形成了具备法律效力的夫妻关系,面临的问题就会非常复杂。

对于双方的子女来说,两个老人一起生活,可以互相照顾,他们很愿意。但假如两个老人结婚,财产该如何分配,谁来继承?假如其中一方发生了重大疾病该怎么办?如果一方去世,另外一方的赡养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都是非常现实的。老人的子女肯定会进行衡量,老人自己肯定也会有担忧。

对于男方来说,最害怕女方只是看中了自己的金钱,把自己当成一张“长期饭票”。而对于女方来说,在没有任何保障的基础上的结合,很容易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免费保姆”,这些问题都是影响老年人晚年步入婚姻殿堂的关键因素。

目前来看,不领证、“搭伙”过日子的方式是老年人“黄昏恋”的主要方式。

不过,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这样的方式虽然存在一定的好处,比如说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财产纠纷,子女也比较容易接受和支持,双方也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甚至双方如果觉得不合适,还可以随时分开等,毕竟目前法律上对此也没有明文禁止。但他还是建议老人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感情和婚姻,这种不登记、不领证的做法对于双方的权利保护是非常不利的。

王建华说,对于老年人来说,对待再婚的确是应该慎重,一定要遵循恋爱自由、双方自愿的原则,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双方家庭的实际情况。老年人结婚时最好能做婚前财产公证,明确再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合法处分个人遗产;老年人选择晚年再婚时,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财产的归属,比如:各自婚前财产及各自婚后个人名下的财产,在自己死亡后,均归各自子女继承,双方均不继承对方财产等。通过这种方式,以减少和避免婚后引发的隐患和纷争。

而对于子女来说,应该尊重老人的婚姻权利。老人把子女拉扯大不容易,晚年更需要得到一份精神慰藉和照顾陪伴,才能过得更加安宁、温馨、幸福。另外,老人再婚是合法行为,老人的择偶以及财产的分配旁人无权干涉,少数只顾着金钱利益,无理阻挠老人再婚的子女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

文/图本报记者赵春晖周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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