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物业信用评级完成
全市884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26家定为AAA级
本报讯近日,潍坊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公布首期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情况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通报全市首期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情况。截至10月8日,全市共有884家物业服务企业申请信用评级,其中26家企业被评定为AAA级。
2017年,国务院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住建部出台《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等。
潍坊市住建局为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专门研发了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网络传送材料即可申请信用评级,并在企业端后台随时打印信用评级报告,社会各界也可通过信用平台随时查询物业企业的信用等级及有关信息。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填报信息、各级物业主管部门录入的信用信息、行业协会和其他有关部门推送的信用信息等整合而成,重大信用信息随时更新,一般信用信息每季度末更新一次。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基础信息、优良信息和负面信息三类,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A级(新设立未承接项目)、D级和黑名单六类,其中信用分值在90分(含)以上的为AAA级;信用分值在80分(含)至89分的为AA级;信用分值在60分(含)至79分的为A级;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的为D级;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列入黑名单。
此外,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后一年内未承接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新设立未承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设立超过一年仍未承接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物业服务企业未参加信用评级的,信用等级按D级认定;物业服务企业在信用评级工作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列入黑名单。
根据规定,采购人、业主大会等单位和组织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对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正常选择;信用等级为D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审慎选择;列入黑名单及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不予选择。对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项目评先树优,招标投标中,可给予加分等奖励。其中,项目评先树优的加分分值由主办单位酌情确定;招标投标的加分分值由招标人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但最高可在资信部分加5分。
潍坊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将与物业管理招投标系统、业主评议系统、物业管理学习系统进行对接,并为工商、税务、行业协会等部门和单位留有信息推送端口,可有效实现业务互通、信息共享和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届时,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将形成“守信者荣、无信者忧、失信者汰”的市场氛围。
(记者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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