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解释

潍坊日报 2018-09-10 08:59 大字

受台风“安比”“摩羯”“温比亚”叠加影响,潍坊市多地遭受历史罕见暴雨洪涝灾害,部分房屋受损、倒塌。为保障受灾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受灾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灾后重建安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78号,2015年8月1日实施),对农村住房危险性等级及评定方法进行解释。

一、基本规定

1、等级划分

(1)农村住房的危险性等级,应根据其存在的危险点和危险程度进行划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2)对农村住房进行危险性鉴定时,可将其划分为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两个组成部分进行鉴定。

(3)对农村住房构件的危险性进行鉴定时,可将其划分为有危险点的危险构件(Td)和无危险点的非危险构件(Fd)。

(4)农村住房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组成部分的危险性等级,应根据其存在的危险点和危险程度进行划分,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二、评定原则与方法

1、农村住房的危险性鉴定结果应以住房的地基基础和结构构件的危险程度鉴定结果为基础,并结合历史、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根据下列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1)各构件的破损程度;

(2)危险构件在整幢住房结构中的重要性;

(3)危险构件在整幢住房结构中所占数量和比例;

(4)危险构件的适修性。

2、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危险性判定时,应根据其危险性的相关性与否,按下列情况处理:

(1)当构件危险性对结构系统影响相对独立时,独立判断构件的危险程度;

(2)当构件危险性相关时,应联系结构系统的危险性判定其危险程度。

(3)场地危险性鉴定应按住房所处场地范围进行评定。

(4)住房危险性鉴定应先对住房所在场地进行鉴定,当住房所在场地鉴定为非危险场地时,再根据住房损害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5)住房危险性鉴定时,应优先采用定性鉴定;对定性鉴定结果等级为C、D的住房,存在争议时应采用定量鉴定进行复核。

(6)住房危险性鉴定宜通过量测结构或结构构件的位移、变形、裂缝等参数,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评估。

三、鉴定程序

1、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住房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住房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

3、场地危险性鉴定:收集调查和分析住房所处场地地质情况,进行危险性鉴定;

4、检查检测:对住房现状进行现场检查,并应根据需要采用相应的仪器进行量测和结构验算;

5、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根据定性鉴定结果,确定其危险等级,如对结果有异议,可采用定量鉴定校核;

6、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住房,提出处理建议;

7、出具报告。

四、定性鉴定

1、一般规定

(1)当对农村住房的危险性进行定性鉴定时,检查工作宜按先整体后局部的顺序进行。

(2)农村住房的整体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①住房的结构类型、结构平面布置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

②住房的倾斜、变形情况;

③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④住房外观损坏情况;

⑤住房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坏现状;

⑥住房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坏情况。

(3)农村住房的局部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①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

②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且检查时应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2、住房危险性评定

(1)满足下列条件的农村住房,其危险性可定性鉴定为A级:

①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

②墙体:承重墙体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

③梁、柱:梁、柱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

④楼、屋盖:楼、屋盖板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板与梁搭接处无松动和裂缝;

⑤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出屋面楼梯间墙体完好或有轻微裂缝。

(2)满足下列条件的农村住房,其危险性可定性鉴定为B级:

①地基基础:地基基础保持稳定,无明显不均匀沉降;

②墙体:承重墙体基本完好,无明显受力裂缝和变形;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无松动、脱闪现象;

③梁、柱:梁、柱有轻微裂缝;梁、柱节点无破损、无裂缝;

④楼、屋盖:楼、屋盖有轻微裂缝,但无明显变形;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轻微裂缝;屋架无倾斜,屋架与柱连接处无明显位移;

⑤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出屋面楼梯间墙体等有轻微裂缝;抹灰层等饰面层可有裂缝或局部散落;个别构件处于危险状态。

(3)满足下列条件的农村住房,其危险性可定性鉴定为C级:

①地基基础:地基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有较明显的不均匀沉降;

②墙体:承重的墙体多数裂缝,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

③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完全丧失承载能力;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④楼、屋盖:楼、屋盖有明显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⑤次要构件:非承重墙体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4)满足下列条件的农村住房,其危险性可定性鉴定为D级:

①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②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

③梁、柱:梁、柱节点损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④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⑤次要构件:非承重墙、女儿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五、定量鉴定

1、一般规定

(1)农村住房危险性的定量鉴定应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并应按下列三个层次进行:

①第一层次为构件危险性鉴定;

②第二层次为住房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

③第三层次为住房危险性鉴定。

(2)农村住房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

(3)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础应按下列情况划分:

1)对独立柱基,应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一构件;

2)对条形基础,应以一个自然间一轴线长度为一构件;

②对墙体,应以一个计算高度,一个自然间的一片为一构件;

③对柱,应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构件;

④对梁、檩条、搁栅等,应以一个跨度、一根为一构件;

⑤对板,应以一个自然间面积为一构件;预制板以一块为一构件;

⑥对屋架、桁架等,应以一榀为一构件。

(4)对农村住房组成部分危险性定量鉴定时,应根据各住房组成部分,按层确定构件的总量及其危险构件的数量。

2、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

(1)地基基础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2)当对地基基础的危险性进行定量鉴定时,应检查基础与承重构件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住房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稳定状况,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3)当地基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点:

①地基产生过大不均匀沉降,使上部墙体产生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住房倾斜率大于1%;

②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

③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4mm/月,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势。

(4)当基础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点:

①基础破坏,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②基础已产生贯通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mm,上部墙体多处出现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达10mm以上;

③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3、砌体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当对砌体结构构件的危险性进行定量鉴定时,应检查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的裂缝和位移状况,并应量测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观测其发展趋势。

(2)当砌体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点:

①受压墙沿竖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受压柱产生宽度大于2mm的竖向裂缝;

②承重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③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最大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④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最大裂缝宽度大于0.5mm;

⑤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承重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且裂缝宽度达2mm以上时;

⑥墙、柱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⑦砖过梁中部产生的竖向裂缝宽度达2mm以上,或端部产生斜裂缝,最大裂缝宽度达1mm以上且缝长裂到窗间墙的2/3部位,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

⑧砖筒拱、扁壳、波形筒拱、拱顶沿母线通裂或沿母线裂缝宽度大于2mm或缝长超过总长1/2,或拱曲面明显变形,或拱脚明显位移,或拱体拉杆锈蚀严重,且拉杆体系失效。

4、木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当对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进行定量鉴定时,应检查腐朽、虫蛀、木材缺陷、构造缺陷、结构构件变形、失稳状况,木屋架端节点受剪面裂缝状况,屋架出平面变形及屋盖支撑系统稳定状况。

(2)当木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点:

①连接构造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和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效等损坏;

②主梁产生大于l0/120的挠度,或受拉区伴有较严重的材质缺陷;

③屋架产生大于l0/120的挠度,且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或出平面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h/120;

④木柱侧弯变形,其矢高大于h/150,或柱顶劈裂,柱身断裂;柱脚腐朽,其腐朽面积大于原截面面积1/5以上;

⑤受拉、受弯、偏心受压和轴心受压构件,其斜纹理或斜裂缝的斜率分别大于7%、10%、15%和20%;

⑥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质构件;

⑦在柱的同一高度处纵横向同时开槽,且在柱的同一截面开槽面积超过总截面面积的1/2。

5、石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当对石结构构件的危险性进行定量鉴定时,应检查石砌墙、柱、梁、板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石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的裂缝和位移状况,并应量测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观测其发展趋势。

(2)当石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点:

①承重墙或门(窗)间墙出现阶梯形斜向裂缝,且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mm;

②承重墙整体沿水平灰缝滑移大于10mm;

③承重墙、柱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1/200;

④纵横墙连接处竖向裂缝的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0mm;

⑤梁端在柱顶搭接处出现错位,错位长度大于柱沿梁支撑方向上的截面高度h(当柱为圆柱时,h为柱截面的直径)的1/25;

⑥料石楼板或梁与承重墙体错位长度大于原搭接长度的1/25;

⑦石楼板净跨超过3.5m,或悬挑超过0.5m;

⑧石柱、石梁或石楼板出现断裂;

⑨支撑梁或屋架端部的承重墙体个别石块断裂或垫块压碎;

⑩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墙体竖向通缝长度超过1m;

⑾墙、柱刚度不足,出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

⑿石砌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8,两层大于15,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m;

⒀石柱高宽比大于15;

⒁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的1/6;

⒂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

⒃其他显著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变形、错位等情况;

⒄墙体因缺少拉结石而出现局部坍塌。

6、生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当对生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进行定量鉴定时,应检查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生土承重墙体变形和裂缝状况,并应量测其裂缝宽度、长度、深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观测其发展趋势。

(2)当生土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点:

①受压墙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0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②长期受自然环境风化侵蚀与屋面漏雨受潮及干燥的反复作用,受压墙表面风化、剥落,泥浆粉化,有效截面面积削弱达1/4以上;

③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最大裂缝宽度已超过10mm;

④墙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

⑤墙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5%,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

⑥墙出现挠曲鼓闪。

7、混凝土结构构件危险性鉴定

(1)当对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进行定量鉴定时,应检查柱、梁、板及屋架的受力裂缝和锈胀裂缝状况,柱的根部和顶部的水平裂缝,屋架倾斜以及支撑系统稳定等。

(2)当混凝土构件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定为危险点:

①梁、板产生超过l0/150的挠度,且受拉区最大裂缝宽度大于1mm;

②简支梁、连续梁跨中部位受拉区产生竖向裂缝,其一侧向上延伸达梁高的2/3以上,且缝宽大于0.5mm,或在支座附近出现剪切斜裂缝,缝宽大于0.4mm;

③梁、板受力主筋处产生横向裂缝和斜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宽度大于0.4mm的受拉裂缝;

④梁、板因主筋锈蚀,纵向锈胀裂缝宽度大于1mm,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损,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筋,钢筋锈蚀后有效截面小于4/5;

⑤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或一侧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1mm,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锈蚀;

⑥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1%,或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⑦柱、墙混凝土酥裂、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

⑧屋架产生大于l0/200的挠度,且下弦产生横断裂缝,缝宽大于1mm;

⑨屋架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量大于屋架高度的2%;

⑩端节点连接松动,且伴有明显的变形裂缝。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9日

各等级实例附图

一、A级

二、B级

三、C级

四、D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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