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鱿鱼” 连偷工具报复 邓某造成工期延误,目前已被提请批捕
本报讯“你让我丢工作,我就偷光你的工具,让你没法干活。”潍城区的邓某被“炒鱿鱼”,为发泄愤怒,连续盗窃工地的工具,导致工期延误。8月10日,记者了解到,目前邓某已被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自7月份以来,潍城公安分局浮烟山派出所接到两起工地施工工具被盗案件,严重耽误了施工工期。接警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对两起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发现,犯罪嫌疑人盗窃手法相似,极可能是同一人所为,并考虑为附近熟悉工地环境的人作案。经调查走访,民警最终锁定了嫌疑人邓某。7月31日中午11时许,民警在辖区内将犯罪嫌疑人邓某抓获,并从他家院子里起获台式电动切割锯四台、手提式电动切割锯一台等物品,涉案价值6000余元,查扣的物品全部是工地丢失的。
经审讯,邓某如实供述了其驾驶电动三轮车先后两次盗窃工地施工工具的事实。邓某是潍城区人,无正当职业。14年前,邓某曾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因其不光彩的历史,找工作比较难。他好不容易在建筑工地谋得一份木工活。被辞退后,他选择了一种偏激的处理方式。因为被施工队队长“炒鱿鱼”,邓某回家后心生不满。“你让我丢工作,我就偷光你的工具,让你没法干活,延误交工期限。”邓某凭借对工地的熟悉,先后骑三轮车两次在深夜盗窃工地大量工具后藏在家中。
邓某落网后,经民警开导非常后悔,但法不容情,最终难逃法网。
(记者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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