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租到车位 车停小区外

潍坊晚报 2018-06-01 09:58 大字

寒亭区海泰花园小区不少业主不满物业做法

5月31日,寒亭区海泰花园小区的孙女士反映,她的停车位租期到了,物业不再跟她续租,使得她每天都因没停车位被拦在小区门外。像她这样的业主有很多,下班时段总会发生业主和门卫争执的场面。律师表示,地上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进行出售。

业主不买车位不让开车进小区

5月31日,孙女士说,海泰花园小区有六七百户业主,小区里没有地下停车场,只有部分车库和地上停车位,这些地上停车位几乎都是租赁状态。她入住该小区三年,以每年700多元的价格租了一个长期停车位,“然而,从今年3月开始,物业贴出一张通知表示,小区里的停车位只卖不租,如今随着业主的租赁纷纷到期,物业不再续租,很多业主便不能开车进小区了”。

“小区门口是菜市场,近期又在修路,很难找地方停车。”孙女士说,她每天都要把车停在外面再走进小区,很不方便,而且把车停在外面,她不放心。她了解到小区地上是属于业主共有的空间,开发商并没有正规买卖车位手续。

“既不能卖,又不让租,这样跟业主长期僵持也不是办法。”孙女士说,很多业主表示无法接受这种情况。

开发商划出部分特定区域用于出售

5月31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海泰花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王女士称,开发商要求不再对外出租停车位,对已租赁到期的不再续租,进行销售。“物业是没有权利销售的,我们也在进行协调。”王女士说,对于租赁到期或没有买停车位的业主,不让其开车进入小区是为了小区的管理和秩序。

随后,海泰置业的工作人员徐女士表示,海泰花园小区的停车位可租可售,但按照公司规定,他们将一定位置的部分停车位划出来用于销售,一部分用于租赁,目前可租区域的车位已经租完,因而无法再对外出租。

律师

能否出售要看权属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有相关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承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车库租赁费的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确定”。

山东理达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云聪表示,车位能否对外出售或出租,首先要确定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还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是全体业主所有的车位,那开发商就无权出售,物业可进行管理和收费,但收取的费用必须进行公示并用在小区的建设和服务上。小区地面上划出的停车位属于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为了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应该优先租给小区业主使用,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她认为,小区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和寻求帮助。

文/图本报记者隋炜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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