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遇虚假宣传 一定留好证据

潍坊晚报 2018-05-23 09:44 大字

买房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件大事,想买套环境好、结构好、价格又合理的房子是购房者的普遍愿望。然而,不少无良开发商却利用了市民的这种期许,用虚假宣传的方式,将楼盘吹得天花乱坠。最终,极容易产生纠纷。

近日,在潍城区东风西街与长松路交叉口附近购买了一套房产的宋先生向记者倾诉了他买房的苦水:2016年,他在此处买这套房的时候,开发商把这套房说得无比好,还向购房者承诺他们要做高端花园洋房。地砖、地暖等品牌都是名牌,还会使用业界口碑良好的兰舍新风系统。感觉到未来能住到这么好的房子,宋先生不免心动,便花钱在此购买了一套三居室。

然而,房子基本完工后,却让宋先生很失望。说什么花园洋房,实际上就是普通的电梯楼房。地砖、地暖等也都不是原来宣传的品牌,连兰舍新风系统也更换成了其他品牌。受虚假宣传蒙蔽的不仅仅宋先生一人。宋先生与其他业主联合起来找开发商讨说法,但是开发商的回应却十分淡漠:“一切以合同为准。”对于业主质疑的兰舍新风系统,开发商表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是这个品牌,之前兰舍新风系统只是用于展示而已。”再比如有业主质疑之前所宣传的花园洋房,开发商表示:“洋房标准多得很,不是说什么房子都叫做洋房,洋房只是个宣传!洋房定位是什么东西我问你?先去了解清楚了再来说好不好?”

像宋先生一样,遇到虚假宣传的市民还有很多。在奎文区泰华水印公寓工作的李女士,曾经在泰华对面购买了一套写字间,当时该楼盘宣传得非常好,表示将打造“潍坊最高端的商务楼盘”,心动之下李女士也购买了一套。谁知道这个标榜高端的楼盘却实实在在成了一个烂尾楼,至今都没有动工的迹象。“以后买房子一定不能听开发商瞎忽悠,说的东西一定要落实到合同里为准。”回想起来,李女士仍心有余悸。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因为虚假宣传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市民在买房子的时候,购房者要收集必要的维权证据,比如售楼广告、宣传材料。这些材料可以作为书面证据证明开发商宣传的前期所作出的承诺;录音录像这些影像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所言是否与宣传、承诺一致;看购房合同内是否有对宣传作出的规定,或者是否存在无效的霸王条款;规划图纸等资料可以证明开发商是否在后期违反规划改造,这些资料可以到房管部门查询。

如果出现虚假宣传现象,购房者可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机关进行投诉,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开发商作出相应处罚。业主们可自发组成维权联盟,共同收集证据起诉。本报记者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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