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有办法了
潍坊市明确中心城区实施细则,5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4月27日召开的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由市住建局牵头,会同规划、质监等部门起草的《潍坊市中心城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16条,明确了实施的主要程序、相关部门职责、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原则上1989年前建成楼房不再加装
既有多层住宅,一般是指6层(个别7层)以下的居民住房。据初步统计,潍坊市中心城区现有未配置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约1万栋,涉及居民近40万户,市民特别是老年人上下楼梯不便问题日益凸显。前期,在充分借鉴济南市等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潍坊市实际出台了《办法》。
《办法》规定,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遵循“业主自愿、自主实施、街办指导、确保安全”的原则,突出业主意见的一致性,把没有反对意见作为增设电梯的前提。相关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本单元全体业主为项目申请人。实施过程中,在街办组织和指导下,申请人组织相关业主形成一致意见,即建筑物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加装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并签订改造协议。
既有多层增设电梯,首先应楼房满足改造加装电梯的安全条件,考虑当初设计和建设标准,原则上1989年前建成的楼房不再加装;二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且近期未列入征收计划的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三是满足加装的空间、消防等技术要求;四是有专项维修资金,补交也可,保证后续的使用维修维护。
列入省试点项目有望获补助
据测算,6层住宅加装1部电梯包括土建工程、电梯安装、管线迁改及监测等间接费用,约需40万元左右。增设电梯所需资金通过业主自筹解决,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决定。有住房公积金的可按规定申请提取。对于业主分摊比例,有关部门负责人建议参照“谁受益谁投资,受益大多投资”的原则筹资,也就是住高层的多出,住低层的少出资或不出资,住一层甚至可协商得到适当补偿。
对于列入省试点的项目,加装电梯费用将采取“省级补助+业主自筹”模式,即省级补助资金按照不超过每部电梯费用的40%进行补助。当前有意加装的居民不少,部分已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凡在今年6月30日前申报,符合加装的基本条件,并且在10月31日前通过验收、检验投入使用的,可分享去年省给予的500万元试点补助,具体补助额视完成的部数确定,如完成30部,每部可有16万余元,若完成50部,每部则有10万元。至于明年再加装的,具体补不补、补多少,待上级政策明确。
加装电梯归改造居住建筑本单元全体业主共有,但不再调整各业主公摊部分面积。
本报记者王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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