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客车出租车都别任性
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开展“百日执法”集中行动
本报讯4月15日,记者获悉,近日,市交通运输监察支队印发《关于开展广泛宣传走访强化培训督导严格路面执法提升执法水平“百日执法”集中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4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分为部署启动、推进、攻坚、总结提升四个阶段,以强化路面执法为重点,开展“执法大走访,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城市工程车辆、超限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等路面执法检查,全力保安全保畅通。
“执法大走访,送法进企业”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法律七进”工作部署,开展路面执法宣传与走进企业宣传相结合,在强化路面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走访商砼站、危险化学品、客运公司等运输企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让运输从业人员和运输企业了解国家的政策,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合法运营,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和服务群众意识。
加强路面执法,强化责任落实。继续开展点线面执法工作,在落实好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点上执法的同时,着力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监察业务指导工作,继续推行联系大队(站)制度,做好“一场三站一路”督导工作,牵头做好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执法工作,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要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城市工程车辆、超限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汽车(巡游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等路面执法检查,重点包括5方面的执法检查行为。其中,依法查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否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证;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是否配备齐全;是否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及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潍坊市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和运输介质不符整治行动计划》文件要求,重点依法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输介质不符行为。
依法查处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查处重点区域“黑车”和非法网约车经营行为;严厉查处拒载、议价、途中甩客、非法揽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客运车辆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旅游包车、客运班车等从事客运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货车超限运输行为,要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和超限认定标准,扎实开展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其他违法违规道路运输行为。
(记者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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