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行政应诉效能增强为民服务水平

山东法制报 2021-10-14 09:48 大字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临朐县按照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把出庭应诉作为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出台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制定完善相关配备制度、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等“一揽子”措施,保障行政案件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积极答辩调解、履行法院判决,切实解决行政案件中的“堵点”“痛点”“难点”,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度,杜绝“甩手掌柜”。临朐县规定涉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行政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一把手” 必须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专人出庭答辩,亲自审核拟提交证据材料,亲自参与诉讼调解,亲自督促履行法院判决。

“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专门下发文件通知,协调重点案件应诉调解情况,以上率下,层层落实。今年,县里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定期通报出庭情况,提醒各单位负责人强化法律意识,按时出庭应诉。”临朐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袁海涛介绍,4月份以来,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63 件,其中县级领导出庭应诉 27 件,出庭率达到100% ,涉企案件 3件,全部出庭应诉。

探索“审判+司法”模式,强化联动赋能。发挥法院、司法局的牵头单位职能,建立出庭应诉部门联动制度、不出庭预警制度、评估研判制度、谈话督促制度等四项制度,县法院行政庭发现存在不出庭苗头性问题的、往年度不出庭案件超过2次的、研判分析存在不出庭可能的,及时函告司法局,由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或县政府办公室督促协调行政负责人出庭。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首要的是提高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法治意识,抓好‘领头雁’。”县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李卫涛说,今年以来,临朐县共组织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2次,函告行政机关协调督促3次,与往年相比,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

一次出庭,犹如一次法治体检,临朐县各行政机关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制度,强化诉源治理,提升行政法治化水平。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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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朐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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