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通报两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齐鲁晚报 2020-05-14 04:45 大字

本报5月13日讯(记者王琳)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推动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潍坊市临朐县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城街道朐阳社区党总支原书记、窦家庄村原负责人窦金海,窦家庄村现金保管窦金堂违纪问题。2016年5月,窦家庄村借外出参观考察新农村建设之机,组织本村47名村民代表、党员议事会成员到沂山风景区游览,并利用村集体资金购买门票花费1595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窦金海作为时任窦家庄村负责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窦金堂作为具体经手此事的窦家庄村现金保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窦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窦金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沂山风景区发展服务中心驾驶员陈连镇违纪问题。2018年2月至2019年11月,陈连镇在沂山风景区任驾驶员期间,利用保管使用单位加油卡的便利,先后为其私家车及朋友车辆加油12次,共计花费3628.95元。陈连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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