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警示窗乱倒香灰也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济南日报 2019-12-16 11:09 大字

森林防火,重在预防。近年来,由于个别人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淡薄,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损失,受到了法律的惩处。

2014年4月7日上午10时40分,临朐县国有嵩山林场嵩山寺林区发生森林火灾。1000余人全力开展扑救,至当天下午5时50分火灾被扑灭。经调查,这次森林火灾系原嵩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巨某防火意识不强,将未燃尽的残香扔入杂草中引发,火灾过火面积5.09公顷,未造成人员伤亡,犯罪嫌疑人被临朐县森林公安机关处以刑事拘留。

森林火灾多数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强化防火措施,堵塞漏洞,是避免森林火灾发生的最有效办法。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在野外玩火,不在山上野炊,不焚烧地边地堰,不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保障济南市生态安全。(张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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