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老兵冯兰中以法律为武器 30年如一日义务服务乡里人

大众日报 2019-03-01 13:01 大字

□本报记者谭佃贵

本报通讯员刘明志谭立国

在临朐县南部山区,有一位叫冯兰中的72岁老人,他的名字在沂山、九山一带可谓家喻户晓。

2月25日,记者来到临朐县九山镇北周家庄村探访冯兰中,为记者指路的村民亲切地称他“冯爷爷”“大爷爷”。

“我21岁入伍,1973年退伍,在县、乡做过新闻通讯员。1988年沂山乡设乡法律服务站,我又成了服务站的第一批法律工作者。”冯兰中老人介绍,为提高服务能力,他自费参加全国律师协会函授中心举办的法律专业三年制大专班,并为全乡16个行政村制作普法宣传板,刷写普法标语,给全乡民兵连长、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在老百姓家门口开展学法、懂法、守法宣传,使法律知识进村入户,群众法律意识大大提升。

1992年,沂山乡缫丝厂与沂源县鲁村煤矿发生合同纠纷,有近百吨煤没有按时到位,时任厂长陈万宝到服务站找冯兰中求助。冯兰中二话没说,拔腿赶往鲁村煤矿,经过一天协商,鲁村煤矿将未到位的煤块连夜补发,为沂山乡缫丝厂挽回了经济损失。由此,冯兰中也被该厂聘为法律顾问。

据了解,冯兰中在沂山乡法律服务站工作期间,先后为乡办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处理婚姻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工伤赔偿、邻里纠纷等300多起。他本人多次被授予先进个人和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00年乡镇合并,沂山乡被撤销。冯兰中也到了退休年龄,回到老家北周家庄村。离岗不离责、退休不褪色,他继续利用掌握的法律知识为群众义务服务。

2011年腊月的一天,九山镇大蚕场村村民刘德美哭着找到冯兰中。在其断断续续的哭诉中,冯兰中听出了事情原委:原来,刘德美的丈夫在韩国务工,在出海捕劳作业时突遇台风,造成重伤,成了植物人。刘德美家中上有古稀公婆,下有七岁儿子,去韩国讨要赔偿金三次未果,也无钱再请律师。冯兰中爽快地应承下来,陪着刘德美一起找到县劳务输出服务公司咨询索赔程序和事项,还自掏腰包购买对外劳务和韩国劳动法等相关书籍,戴上老花镜开始研究。在协助索赔的一年零九个月里,无论是冰天雪地还是暴雨闪电,时年64岁的冯兰中随叫随到,从政策上争取,从人情上感化,从合同中定位,最终得到韩方让步,赔偿数额比原先预计的高出近一倍。

退休后,冯兰中先后帮助群众代理起草法律文书800多件,从未向当事人索要一分钱。对那些困难当事人,他还总是帮着垫付交通费、生活费。20年里,为群众节省资金近百万元,为受害人争取资金达百万元。

在临朐县南部山区方圆几十公里,冯兰中服务乡里万余人,他的事迹成为美谈,被誉为“百姓的法律代言人”“沂山好人”。

如今,冯兰中但凡有人上门求助,他仍一如既往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他经常说:“我是一名党员,也是一名退伍老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是我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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