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宫”仍不改 又去盗电瓶 临朐男子携扳手盗窃电瓶120余组,租车运至临沂销赃

潍坊晚报 2019-02-19 09:07 大字

临朐男子张某曾三次因盗窃罪入狱,出狱后仍不思悔改,携带扳手等盗窃电瓶。为躲避警方打击,张某从市场上租用马某车辆,凌晨时分将电瓶运送至网上联系的临沂市废品收购点。临朐警方经过一个月的缜密侦查,将涉嫌盗窃、运输、销赃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2月13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马某、臧某父子、神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审。

一夜之间被盗电瓶达50余组

2018年下半年以来,临朐县城多个小区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仅2019年1月2日一夜,临朐县城龙泉小区、弘盛华庭等多个小区被盗电瓶50余组。

临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南关派出所迅速展开侦查,发现被盗的均为斜插式电瓶,嫌犯使用工具将车座卸下后,将电瓶带壳整体抽走。民警排查发现,1月2日晚10时、12时许,一名戴长舌帽的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两次空车进入龙泉小区,后载货离开,在沂山路西头失去踪迹。此处紧邻村庄和建筑工地,环境复杂,民警怀疑此处为嫌犯藏匿赃物地点。但经过排查,却没发现有价值线索。

民警扩大侦查范围,发现1月3日凌晨3时许,一辆四轮货车曾在工地附近活动,十几分钟后载货离开。2018年12月22日晚多小区电瓶失窃案发生后,此货车同样于次日凌晨在工地附近出现过。经调查,民警确认车主为马某,一直经营货车出租业务。

1月4日下午,民警迅速行动,将马某抓获。今年41岁的马某是临朐县辛寨镇人,他对明知是赃物仍帮他人运输、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赃物存放工地废弃面包车

民警又以马某为突破口,发现临朐县城关街道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张某曾因盗窃罪三次被判有期徒刑,所盗赃物全为电瓶。民警没有打草惊蛇,在固定证据后,于1月13日中午将张某抓获。今年35岁的张某对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17日、1月25日,民警在临沂市将销赃犯罪嫌疑人臧某父子、神某抓获。

经审讯,张某2018年1月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所事事,没钱又不想干活,就干起盗窃电瓶的老本行。当年9月,他花800元买了一辆二手电动三轮车,携扳手于晚上10时后骑车在县城各小区寻找目标,一夜盗窃电瓶40组,赃物放在沂山路西首工地内废弃面包车处。第二天上午,张某从市场上租用马某的车辆,将电瓶运至网上联系的临沂市废品收购点。马某在明知是赃物的情况下,又多次帮张某将货物送往临沂,共获运费2900元。自2018年9月以来,张某先后四次在临朐县城各小区盗窃电瓶共120余组,获利1.7万余元。

2月13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马某、臧某父子、神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审。临朐警方举行赃款集中返还仪式,已将追回的1.7万余元现金返还给56名受害群众。文/图本报记者宋树云通讯员贺超张军民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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