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信的问题有了回复
5月10日,市农信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陈卫东来到市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接听12345热线,共接听市民来电5个。5月24日,记者了解到,这些问题都已经有了调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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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反映:我原是农村信用社的职工,已从单位内退,单位还拖欠我2001年至2007年的部分工资约1900元未支付。请政府协调处理。
处理结果:接12345承办单后,临朐农商银行立即安排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对该问题进行核查,并与当事人康世华进行了沟通。来电人反映的问题实际上并非是临朐农商行拖欠了其1900元工资,而是从内退起至2007年近7年时间内,第一个三年半左右的时间内,每月发放(实发)900元左右的内退工资,第二个三年半左右的时间内,每月仅发放(实发)1000元左右的内退工资。通过核查,自康世华2001年内退至2007年间,临朐农商银行均严格按照相关薪酬发放办法,按月及时发放了全行内退人员(包含来电人)的工资,不存在人为克扣或调减来电人薪酬的情况,不存在拖欠其工资的情况。电话沟通时,来电人本人确认了当时工资均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
2
来电反映:2017年8月底,我通过北海路与北宫东街交叉口附近农商银行购房贷款时缴纳了担保费,我想咨询担保公司与银行是否属合作关系,担保费是否应退还。
在线答复:2018年2月份之后银行不再与担保公司合作,2018年2月份之前的担保费是由担保公司收取,不是银行收取。因为市民的贷款已经审批,款项已经下发,担保公司已经履行担保义务,因此担保费无法退还。2018年2月份之后贷款的用户不需再找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根据贷款人信誉审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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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反映:2017年12月29日,我到昌邑市利民街农村信用社西城支行办理了贷款,并向银行工作人员缴纳了7000多元的担保费,但我缴纳一周后担保费就取消了。我向银行申请退还,银行不予处理,我对此不认可,要求退还担保费。请政府调查处理。
处理结果:接到12345承办单后,市农信昌邑农商行高度重视,根据客户反映的情况,经与来电人当面解释沟通,已经妥善处理。5月12日,业务部经理和西城支行行长找到来电人,当面向其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来电人表示,前期是因为对按揭贷款有些环节和政策了解不够,才形成了投诉,来电人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本报记者韩镇窦圆娜陈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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