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理念 强化担当努力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潘来奎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日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陶卫东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跟市委、市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年”部署要求,忠实履职,奋力攻坚,着力在转理念、强服务、重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在参与、推动、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防疫情、促发展“两个大局”中展现检察作为、体现检察担当。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党建统领、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工作理念,办案中,不仅审查罪重的证据、也要审查罪轻的证据,既做犯罪的追诉者,也做无辜的保护者。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的目标导向,在正确适用法律、符合社会主义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前提下,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检察智慧,综合考量司法政策、价值导向、社会民意等各种因素。坚持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平等对待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本地民营企业和外地民营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和小微民营企业,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
不断彰显法治权威。紧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惩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插手经营活动等犯罪,从重打击侵害企业财产犯罪。紧扣经济转型与产业结构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批捕相关犯罪4人,起诉17人;加大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打击力度,与公安、金融监督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强化追赃挽损,批捕8人,起诉49人;加大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监督力度,经审查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2件。紧扣“青潍一体化协同发展”,积极组织到青岛检察机关对标学习,加强业务研讨交流,特别是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常见犯罪,提高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促进区域间司法尺度和证据审查标准统一。
用心释放司法温度。司法不仅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在办案中,注重考虑案件背后的复杂成因和社会背景,及时通过个案向社会传递司法态度和价值。探索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处理机制,对企业相关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技术骨干和关键岗位人员犯罪情节轻微、积极退赃退赔的,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共不批准逮捕14件15人,不起诉3件8人。加大对涉企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力度,提出抗诉或提请上级抗诉2件,发出检察建议纠正19件。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高密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企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严格区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犯罪的界限,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共监督侦查机关撤案9件,书面提出纠正违法意见6件次。
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公开透明是最好的稳定剂。工作中,建立健全办案日志和台账,依托检察统一业务系统,实行案件办理流程全程监控。全面推进公开听证,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涉企案件研讨决策和涉企纠纷释法说理。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及时接受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407次,检察环节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率均达100%。进一步完善联系企业制度,与市工商联建立协作机制,会签《关于为潍坊市企业防控疫情复工复产提供检察司法保障的通知》,确立15项具体措施;持续深化驻工商联联系点、工作站作用,两级检察院走访企业340余家,协助解决问题130余个。
大力规范司法行为。每一起案件中、每一个司法行为中,都体现着营商环境。工作中,探索“党建+业务”工作模式,注重把办案工作薄弱环节中反映的思想、作风和能力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着力点,推进责任落实。部署开展“正风肃纪、提振精神、强化担当、争创一流”集中教育活动,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设立经济犯罪检察部门,成立办案人才库,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深入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全面开展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双无”检察院创建活动,每月开展过问、干预、插手办案登记核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促进规范司法、文明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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