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开车发生事故,未料被撞的也喝了酒 一起交通事故牵出两个“醉驾”

齐鲁晚报 2020-05-27 05:06 大字

本报5月21日讯(记者张焜)一辆轿车将顺行的三轮车撞翻,警方在处理事故时发现轿车驾驶员涉嫌醉驾,而赶到医院发现受伤的三轮摩托车驾驶员也涉嫌醉驾。5月26日,从高密交警了解到,事故双方的血检结果都超过了醉驾标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5月初的一天晚上8点30分左右,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姜庄中队接到报警,在辖区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将顺行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撞翻,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受伤。

姜庄中队事故民警在现场看到一辆白色轿车前脸被撞坏,一辆电动三轮车后斗被撞扁,停在了路边人行车道上。离三轮车几十米远的绿化带里,有四只小山羊在咩咩地叫个不停。

民警得知三轮车驾驶员因受伤已被医院救护车接走。在询问情况时,轿车驾驶员眼神呆滞,身体摇摆不定,全身带有浓烈的酒气。民警怀疑其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为221mg/100ml。

民警将轿车驾驶员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时又得知,受伤的摩托三轮驾驶员被送到医院后被发现也涉嫌醉酒驾驶。

5月22日,两人的血样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轿车驾驶员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6.4mg/100ml,三轮车驾驶员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都已超过醉驾标准。

5月26日,高密交警大队民警说,据张某所说,当天中午,张某与几名生意上的朋友一起坐坐,喝了一点白酒。吃完晚饭后,他感觉自己的酒醒得差不多了,就自己驾车回家。由于事故路段没有路灯照明,大约在10米开外他才看到前方顺行的三轮车,虽然马上采取刹车,但两车还是撞上了。而三轮车驾驶员李某,当天下午骑车去买羊,晚上也是与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几瓶啤酒,不料被张某从后面追尾,自己受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警方认定,轿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三轮车驾驶员负事故的次要责任。因为两人都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两人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同时还将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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