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5000元香烟男子潜逃一年后落网

淄博晚报 2018-03-09 10:47 大字

晚报讯(记者商萍萍通讯员金鹏)记者昨日获悉,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汞山派出所日前成功抓获网上追逃人员刘某某。据悉,刘某某涉嫌盗窃价值5000余元的香烟后潜逃一年,现已被刑事拘留。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7年1月9日,齐都公安局辖区虎山三路某商店被盗,报案人称丢失现金700元以及盒装香烟、条装香烟若干,价值约5000余元。经查,刘某某(男,52岁)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民警进行调查时发现刘某某早已不知所踪,齐都公安局刑侦支队立即将刘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并持续进行调查。

“去年12月底,局里部署小案攻坚,刘某某盗窃案件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民警告诉记者,齐都公安局西区分局汞山派出所警企联防工作站民警,在对入场施工人员进行身份审核比对时,发现刘某某曾在辖区内一化工厂打工,便前往该化工厂了解情况。经调查走访,得知嫌疑人有电焊的技能,经常在各厂打零工,民警最终确定了刘某某的现住址和现工作单位。

为确认嫌疑人身份,汞山派出所安排有专业技能的民警以该化工厂工作人员的身份,到刘某某现工作单位与其进行接触。民警发现刘某某反侦查能力非常强,务工时从不携带身份证,更是隐姓埋名,化名为许某外出工作。为避免过年期间被抓获,刘某某甚至没有回老家与家人团聚。“他昼伏夜出,平日也不出门,不上班时在家只喝粥吃咸菜。”民警告诉记者,确认了嫌疑人身份,待时机成熟之时,西区分局和汞山派出所的民警于2018年3月3日在该化工厂内将刘某某抓获。刘某某当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调查,刘某某为山东高密人,曾在原籍种大棚,生意失败后与妻子离婚,于2016年底到临淄十化建一化工厂打工。2017年1月9日凌晨,刘某某喝酒壮胆后对常去买烟的商店实施了盗窃,盗窃的香烟全部被个人所用。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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