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四人被依法查处

潍坊晚报 2022-03-23 09:21 大字

本报讯(潍坊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益阁)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然而极少数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公共秩序,被潍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月13日16时许,昌邑市都昌街道某小区居民栾某因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不满,酒后将小区门口设施踹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昌邑市公安局以故意损毁财物依法对栾某采取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月16日11时许,在诸城市林家村疫情防控执勤卡点,马某驾驶一辆白色货车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诸城市公安局以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依法给予马某行政处罚。

3月16日12时许,在寒亭区某小区门口,居民张某某因拒不听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和志愿者的劝阻强行外出,开车闯卡致使志愿者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寒亭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依法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3月16日12时许,昌邑市民魏某某因收到疫情防控流调短信导致自己无法正常上班,先后两次到某移动公司营业厅大声喧哗,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提出无理要求,致使多名顾客不能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昌邑市公安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给予魏某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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