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 告

山东法制报 2021-08-30 11:42 大字

昌邑市奎聚街道芒果儿童摄影会馆(经营者刘伟):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李晓芳、王晓晓、王伟、刘美玲4 人诉你(单位)要求支付工资问题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结。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昌劳人仲案字[2021]第171号、172号、173号、174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到昌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山东省潍坊昌邑市北海路220 号,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 区 302室)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昌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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