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致伤手术难救助基金解危难

潍坊晚报 2021-01-18 09:05 大字

潍报全媒体记者宋树云

2020年12月16日下午,昌邑的闫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309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王家庄村路口处,与郭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两人车辆损坏,闫某驾车驶离现场。郭某被送往医院后诊断为颅内损伤、多处骨折,需手术治疗。

事故发生当日,民警了解到郭某家境困难,家人正为其手术费发愁,而事故另一方闫某为聋哑人,家中只有一位病重的母亲,生活也非常困难。民警将事故双方的情况与潍坊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昌邑救助站工作人员沟通后,先向伤者家属详细讲解了相关政策规定,让他们准备好相关材料,又协助家属通过微信拍照的方式把材料传给工作人员,提前审验。郭某在得到及时救助后伤情稳定。之后,民警又去肇事者闫某家中告知其有偿还义务。

什么人能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民警表示,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可申请。受害人死亡或者因行动能力受限,无法申请的,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请。对于身份不明的受害人,医疗机构或殡葬服务机构可以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民警在接到事故报警、到达现场后,若发现有人员受伤,又符合救助条件的,会第一时间告知伤者及其亲属申请救助基金垫付费用,也会在第一时间联系医疗机构对伤者开辟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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