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月21名男司机被终生禁驾

潍坊晚报 2020-04-02 08:56 大字

4月1日,市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布了今年2月及3月的终生禁驾名单,共有21人。记者梳理名单发现,21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的52岁,最小的23岁;驾龄最长的24年,最短的3年。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绝不可一逃了之,逃逸将加重处罚。

年龄最小的23岁

4月1日,记者在交警部门公布的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看到,本次被终生禁驾的共有21人。21人均为男性,年龄最大的52岁,最小的23岁;驾龄最长的24年,最短的3年,最高准驾车型为A类证;4人被判实刑,17人被判缓刑;18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

市交警支队民警表示,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员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公安机关会把这些驾驶员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被锁定为终生禁驾人员无论在省内,还是在省外都无法考取驾驶证。被处以终生禁驾的处罚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处,将按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交警部门邀请广大市民监督,若发现禁驾人员存在无证驾驶行为,可拨打市交警支队电话8533000或通过官方微博、微信举报。交警部门将继续向社会公开曝光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震慑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

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9年8月25日零时5分,孙某桥驾驶轿车载三人沿昌邑市石埠经济发展区青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政府街路口处,与沿政府街由东向西行驶的刘某波驾驶的轿车相撞,致刘某波死亡、车辆受损。孙某桥弃车逃逸。

经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证,孙某桥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今年1月9日,经昌邑市人民法院判决,孙某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月13日,市交警支队对孙某桥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9年6月2日15时28分许,赵某国驾驶电动轿车沿临朐县南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250号路灯杆西侧时,与沿南环路由东向西行驶的马某娜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电动自行车乘车人梁某溪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马某娜及另一乘车人梁某瑗受伤,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赵某国陪同伤者到医院后逃逸。

经临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证,确定赵某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2019年10月11日临朐县人民法院判决赵某国犯交通肇事罪。今年1月16日,市交警支队对赵某国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本报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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