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乱停放 挡住消防车 昌乐消防开出今年首张堵塞消防车通道“个人罚单
本报讯近日,昌乐男子赵某某将车停在小区消防车通道上,导致该小区发生火灾后,昌乐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车无法直抵火场救援。3月28日,记者了解到,赵某某因涉嫌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受到罚款500元的处罚,这是今年潍坊市消防部门首次对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进行罚款。
3月20日,昌乐县宝都街道一小区内的暖气管道保温材料发生火灾。昌乐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赶赴火场时,发现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堵塞,消防车无法直抵火场。消防员只得弃车步行背负装备并人工铺设水带扑救。此次火情虽未造成大的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但小区内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引起了昌乐县消防救援大队的高度重视。昌乐县消防救援大队调查发现,阻碍消防车通道的是一辆黑色轿车,该车恰好停在消防车通道转角处,致使消防车无法正常通行。经查,车主为今年30岁的昌乐男子赵某某。
3月25日,昌乐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违法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私家车主赵某某作出了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在此,消防部门提醒,除交警、城管开罚单外,消防部门也会对违法停车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体。根据《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早在2019年12月12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就已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消防车通道的标识设置、管理责任、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同时,为切实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推动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潍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前已印发《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决定今年1月份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消防车通道为重点的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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