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子女禁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多地法院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惩戒,其子女受限并非株连

烟台晚报 2018-08-06 09:51 大字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父母失信,子女受限。

今年7月以来,针对“老赖”,有多地法院要求高收费私立学校禁止接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入学。到底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依法惩戒,还是对其子女的株连?此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记者梳理发现,禁止“老赖”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的做法,不仅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作为支撑,也并非是今年才出现的现象。

子女受限“老赖”还钱

浙江省苍南县饶某的儿子今年考入北京某大学,学校却来电表示孩子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饶某欠银行20万元贷款不还已有两年多的时间。

由于自身的“老赖”身份影响到子女就学,上述案例并非孤例。今年7月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向辖区内的衡水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7所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同时附送了《致身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衡水市桃城区法院的司法建议表示:“各私立学校的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消息一出,立刻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相关争议尚未平息,类似做法再现一例,7月1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发布《致被列为或限制消费人员的家长们一封信》,法院在信中向31名已查实其子女在就读的明确提出,若不履行法律义务,其子女将被禁止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上述两个个案,还是两家法院发出的相关要求,对于敦促“老赖”履行义务均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看到孩子入学受限,饶某主动还清欠款,全面履行了法律义务。

记者从衡水市桃城区法院获悉,该院向辖区7所私立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后,7所私立学校积极响应,衡水第一中学等私立学校已书面向桃城区法院回复,随后有23名失信被执行人为避免孩子入学受限,主动履行了共140余万元的还款义务。

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相关学校落实法院规定后,一些长期找不到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或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或与申请人磋商和解方案。吴某因5起纠纷案件欠4家银行50余万元,法院查实吴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当吴某孩子就读的某高收费私立学校表示不再接收孩子就学后,吴某立刻转变态度,与家属一起筹集款项,50余万元执行款已全部履行到位。随后,顺德法院向学校发出解除限制就读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限制规定并非创新

事实上,被舆论热议的禁止“老赖”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并非创新举措。

2015年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明确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中第七项就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国家发改委、最高法等44部门于2016年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也明确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早在2016年,经北京市朝阳法院司法建议及多次座谈,朝阳区教委表示将严把入学环节,“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时将受到限制,一经发现会暂停入学手续办理,同时对已经就读的学生家长信息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对比筛查,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协同法院处理。

2017年,福建厦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细则》,明确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自费供子女出国留学,表示自费出国留学的费用不菲,并非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所必需,被执行人在债务尚未清偿的情况下,以自由财产供其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情形存在规避执行的可能。“父母失信,子女受限”的规定一出,公众普遍认为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属于高消费范畴,理应受到限制,法院的做法合理合法。但也有评论担心法院做法有“株连”之嫌,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

对此,相关法院均对外表示,此举作为积极构建社会惩戒体系中的一项措施,其初衷在于最大限度给失信被执行人以警示,倒逼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使社会公平正义得以维护,绝非是限制孩子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司法建议只是对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他们仍可以在公立学校就读,其受教育权有充分保障。

打破静默主动作为

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中早已有之的规定,对“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予以限制,之所以现在受到社会极大关注,一个原因在于此前很长时间里,这一规定多数时候都处于“静默”状态,很少在审判实践中被援引和激活。

7月10日,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公众号转发评论对其发出的司法建议予以进一步解释。评论直言,纸面法条的落地兑现,最需要恰是基层法院的主动转化。法院的司法建议体现了对私立学校自主经营权的尊重,避免了权力的果断干预。这样一份事前的法律告知最大限度推动了防患于未然,也避免了造成既定事实后再去强制退转学的麻烦和阵痛。

同时,该评论表示,教育消费有其特殊性,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吃喝玩乐等享受型消费。若是生硬地强制“老赖”子女退学、转学,很可能引发有关受教育权和司法人道性方面的焦虑。恰当地发布司法建议书,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教和风险警示,以事前的充分努力规避事后的两难困境,是合适的选项。

收费标准到什么程度会被定义为“高收费”?“老赖”如拒不履行义务,其子女被禁止在私立学校就读后,依据什么标准安排接收学校?伴随对相关法院做法点赞,有评论对相关工作的完善也提出建议,希望倒逼“老赖”的同时不要“误伤”。

有专家表示,解决“老赖”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法院司法建议高消费私立学校禁收“老赖”子女的做法,只是法院与教育部门、私立学校建立的司法调查、联合惩戒、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不仅起到了良好效果,也对其他部门参与共同打击“老赖”起到示范作用。

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强化诚信建设的大背景下,在全面挤压“老赖”生活和经营空间上,包括学校在内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主动作为。今年5月,山东省潍坊市昌乐二中在新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报名考生的家长必须没有失信记录”。在受到质疑后,该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对外表示,昌乐二中属于民办学校,学费标准为每学期12800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和当地诚信建设相关意见,该校限制“老赖”子女就读于法有据。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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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一女“老赖”多次整容拒绝还债被判刑

新华社武汉电武汉一位服装厂女老板欠下3000多万元巨额债务,被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后失踪“跑路”。期间她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继续高消费,还加入游艇俱乐部,多次整容。这名女“老赖”被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刑1年3个月。

记者从武汉市中院获悉,武汉一家服装厂老板朱某,曾因企业资金周转问题欠下3000余万元的巨额债务。去年初,因不履行法院判决面临强制执行后,朱某闻讯失踪,对执行法官一直避而不见。

经举报,法院在深圳对已藏匿财产并多次整容的朱某进行关押。朱某声称“自己在深圳没有工作,生活艰难,每月靠做义工的两三千元收入生活,租房也靠妹妹接济”。

法官与法警多方走访,发现朱某经常在朋友圈晒外出游玩照片,加入会费20万元的游艇俱乐部,还拥有多辆转入其妹名下的马莎拉蒂、保时捷等豪车。她在深圳租住的房屋租金不菲,依旧过着奢靡的生活。

在大量证据面前,朱某承认其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高铁,借用他人银行卡做美容、高消费等逃避失信惩戒的违法事实。法院也依法扣押其苹果手机和价值数十万元玉手镯。

今年4月份,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认定朱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朱某对此不服,向武汉市中院提出上诉。经教育和释法,朱某近日接受一审判决,撤销上诉。

广西对1.7万余“老赖”实施联合惩戒

新华社南宁电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从今年5月开展“百日风暴”执行行动以来,广西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超过2万件,并将1770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老赖”实行联合失信惩戒,形成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力震慑。

广西法院系统从今年5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百日风暴”执行行动,通过拘传、拘留和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方式,不断巩固完善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动机制。现阶段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广西各级法院进一步推进联合失信惩戒,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财产申报、财产调查、堵塞规避漏洞、限制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等一系列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与此同时,广西各级法院还公开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显示,截至7月30日,广西各级法院共执结案件20465件,同比上升80.2%,执行到位金额51.2亿元,同比上升52.8%。自2016年向“执行难”全面宣战以来,广西各级法院已累计发布失信黑名单19.1万例,约有40%的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重庆系统识别“老赖”拒绝入住高档酒店

新华社重庆电近日,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侯某,在重庆市一五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时,被酒店依法拒绝入住。

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了解到,自2017年10月,重庆市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四星级以上酒店以来,像侯某这样的“老赖”在入住酒店时,已经有2187人次被限制住宿。

据了解,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重庆市公安部门严格执法,要求重庆市各四星级以上酒店,对在住宿登记时发现的失信被执行人,严格拒绝向其提供住宿服务,否则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市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已经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关联,当失信被执行人入住四星级或五星级酒店时,酒店前台住宿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并且系统将自动中止操作,不能继续办理入住。收到提示信息后,酒店要明确向失信人告知被拒绝提供住宿服务理由。如由此引发治安纠纷或案件,辖区派出所将及时出警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旅馆业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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