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学校不录取老赖子女合情合法

济南日报 2018-07-10 12:53 大字

□赤 青黎青作

近日,河北衡水市桃城区法院已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法院再次提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7月9日 网易新闻)

限制老赖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衡水并不是第一个,不久前山东潍坊昌乐二中也在招生简章里作了类似规定。有舆论将之看作“解决执行难”的又一有力手段,也有声音认为“父母失信,株连子女”不合理,也与公民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相悖。

是创新,还是乱作为?解读这类规定,离不开几个定语。其一,高收费。毕竟,子女教育费用也是由老赖家庭支出的。公民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支出是必要的,但每年动辄数万元、数十万元的“贵族学校”的学费,显然不是一般家庭普通教育支出的水平。解决执行难,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限制老赖的不合理高消费,不能让老赖一边欠钱、一边享受生活。不让老赖子女去收费高的学校,也是出于这一考虑。

其二,“私立”。假如老赖子女被限制入学的只是收费高的私立学校,公立普通收费学校的大门依旧是开放的,限制老赖子女读高收费的学校不等于限制其上学,也就谈不上什么侵犯老赖子女的受教育权。

因此,最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是不允许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那么,建议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不要录取老赖子女,合情合理也合法。

新闻推荐

从芦荟种植户到品牌运营商 刘浩:大棚里念起“美容经”

□本报记者张蓓宋学宝6月26日,在一家美容店内,美容师正在给客户做面部护理,只见其将一团透明黏稠状物均匀地...

昌乐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昌乐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