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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电八毛五 居民喊太贵 开发商称正在协调,问题很快就能解决

潍坊晚报 2017-12-02 10:37 大字

日前,昌乐县盛港府地小区东区多位居民向本报反映,他们自入住该小区以来,电费按每度电0.85元收取,高于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而且小区至今没供暖,这让居民们接受不了。

反映电价过高,大冬天不敢开空调

11月27日,记者来到位于昌乐县城区新昌路与流泉街交叉口附近的盛港府地小区。该小区东区多位居民告诉记者,自今年2月份入住以来,他们只按居民生活用电收费标准交过一次电费,之后电价就涨到了每度0.85元。

“我们小区今年还没有集中供暖,居民们只能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电价又这么高,我们实在难以承受。”居民王女士说,他们家买了300度电,连一个月都没撑下来。

“我们家平均一天使用20多度电,电费接近20元,这谁能受得了。现在我们都不敢用空调了,在家都穿着厚棉衣。”居民宋先生说,他们小区共300多户,入住的约有200户,西区电价正常,而东区电价高出一截。

记者走访了解到,东区大部分居民平常很少使用电器,不过入冬以后天气转冷,空调成了使用频率最高的电器。

律师开发商应补齐差价,赔偿损失

盛港家园小区与盛港府地小区的开发商均为潍坊乐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盛港家园小区业主谭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与盛港府地小区情况相同,电价也是每度0.85元,他们不止一次找过开发商,可是问题至今没解决。

随后,记者找到盛港府地小区物业。物业公司辛经理称,他们只是代收电费,具体情况需问开发商。

记者又联系了潍坊乐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向电业、物价等部门递交申请,预计元旦前电价问题就能解决。供暖问题也在处理中,今年就能供暖。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表示,商品房买卖,既要符合购房合同约定,又要满足居民正常生活的需要,如水、电、暖等都应达到交付条件,否则开发商不能交房,这其中也包括电价。该小区没通民用电就交房,这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应补给居民差价,并赔偿损失。文/图本报记者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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