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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方便 男子骑摩托车上高速 准备从青岛回河南开封过中秋节,被路政人员发现并劝离

潍坊晚报 2017-09-19 10:37 大字

9月18日上午,山东高速路政人员巡逻到青银高速潍坊段济南方向17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在行车道行驶,立即上前让摩托车驾驶员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据了解,该男子从一处施工点进入高速公路,准备从青岛骑摩托车回河南开封老家。后来,路政人员将该男子劝离高速公路。装备齐全,摩托车在高速行车道骑行

18日上午7时许,山东高速潍坊路政大队路政人员在青银高速上例行巡逻,当行至济南方向17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两轮摩托车正在行车道上行驶。“摩托车的速度约每小时60公里,虽然靠近车道外侧行驶,但一些大货车从它旁边疾驰而过,非常危险。”路政人员说,他们立即驾车上前,示意摩托车驾驶员到应急车道内停车。“驾驶员是名35岁左右的男子,车上只有他一人。”路政人员说,该摩托车装备齐全,仪表盘处有一个导航架,上面放着手机,左下侧安装了一个矿泉水架,方便驾驶员在行驶途中喝水。

驾驶员说,他在青岛一家鞋厂打工,为了省钱,打算骑摩托车回河南开封老家过中秋节。他知道骑摩托车不允许上高速,但高速公路路况好,可以节省时间。目前济青北线正在扩建施工,他是从一处施工点上的高速公路。

经路政人员耐心教育,该男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及在高速上骑摩托车的危险性。后来,在路政人员的护送下,男子从青银高速昌乐站驶离高速公路。

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禁入高速公路

青银高速潍坊收费站工作人员说,他们经常遇到摩托车欲从收费站进入高速公路的情况,均被劝离。

“高速公路具有一定特殊性,车辆车速较快且有不少大型车辆,在此情况中骑摩托车,其他车辆稍有不慎便会与其发生刮蹭甚至碰撞事故。”路政人员说,摩托车没有相关安全防护,一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铁轮车、履带式车、全挂车、轮式专用机械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路政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步行或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上高速公路,不仅法律不允许,最重要的是对自身造成安全隐患。文/图本报记者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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