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拿错包 牵出一桩假币案

潍坊晚报 2018-05-10 10:16 大字

王某购买8000余元假币企图非法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平邑男子王某为非法牟利,购买了421张面值20元的假币,打算到农村集市使用。不料王某乘车时与其他乘客拿错包,两人均报了警。潍城警方依法将王某抓获。近日,潍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乘车拿错包,发现装有421张假币

2017年11月12日,潍城公安分局火车站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张某称其当天下午乘坐从潍坊城区到安丘的长途汽车,在下车时拿错了包,打开发现包内有几沓面值20元的钞票。民警查看发现,共有421张面值20元的人民币,面值8000余元,蹊跷的是这些钱币均为同号。经权威部门认定,全部为假币。

就在警方对该案展开调查时,事发当晚,安丘警方也接到一起在长途汽车上拿错包的报案。考虑到两起报案可能有关联,民警迅速赶到安丘,找到了报案人王某。面对民警,王某对持有假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交代,其下车时发现拿错了包,想追回假币所以报了警,没想到民警找上门。

经查,王某现年37岁,平邑县人,之前曾因盗窃罪先后两次入狱。

打算到农村集市使用,没出手便落网

据王某交代,其在长途汽车站附近遇到一名男子推销假币。王某查看发现,这些假币如果不仔细查看难辨真假,便花2000元钱购买了400多张。王某多次尝试使用假钞,均被人识破。考虑再三,王某决定到农村集市上使用,为了方便作案,其专门购买了山东省内所有集市的地图,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抓。

今年3月22日,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王某犯持有假币罪,向潍城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潍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王某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数额较大,构成持有假币罪。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犯持有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文/图本报记者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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