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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久久为功深化落实 ———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规定“回头看”座谈会发言摘登

铜川日报 2017-09-07 09:40 大字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委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正风肃纪,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正能量,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与信赖明显增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四风”问题的变异性、传染性,注定了抓作风建设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近期,铜川市结合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陕西省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一锤接着一锤敲,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永平)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要从思想上更加自觉、清醒和坚定,深刻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清醒意识到“四风”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变异性、顽固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二要明规矩,明主责,抓具体,强配合,坚持主体负主责,市纪委将出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各主责部门也要梳理配套制度,及时跟进,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织密织牢制度笼子的同时,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三要继续保持严查的力度、问责的硬度、考核的强度。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0件,处理15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5人,县处级干部14人;2017年1-8月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4件,处理6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53人,县处级5人。要坚持存量不放手,增量下硬手,不仅要快查严办,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三查”,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同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已纳入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适当增加权重,加大通报点评力度,综合施策,让中央八项规定的高压线继续有力挺起,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市纪委常委 段小健)要真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就要用配套的条例、规定、细则、办法等制度让要求更丰富、细化、可操作,避免“牛栏关猫”,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同时,要认识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要坚持主体负主责,谁负责出台制度,谁负责督促检查,谁负责落地生根,“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耀州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郭玉宁)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求,创新方式方法,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制定范围、方法步骤及实施原则;二是通过“三查”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三是结合“聚焦主责主业,助力追赶超越”纪律督查行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核查组,坚持抓常、抓细、抓长,综合施策、对症下药,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王益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战杰)市纪委制定出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非常必要,非常及时,有效解决了执行者的困惑、监督部门的困难、执纪机关的困境。在下一步要围绕执行主体进一步完善八项规定“负面清单”的内涵和外延,使其主体和内容更适应、更匹配,在今后的监督检查中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主责作用,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配套制度更有效地落地生根。

 (印台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魏亚宁)7月以来,印台区纪委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配套制度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创新推行了承诺+清单制度,盯节点开展了“升学宴”“谢师宴”问题专项督查和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督查,编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应知应会口袋书》200余本,立案查结9起9人。下一步我们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深化“回头看”,严肃查处追责。同时,对制定的制度进行校验,增强执行力,提升纪律规矩意识。

 (宜君县纪委副书记 贺德杰)宜君县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种措施,确保“铁八条”落地生根。一是抓安排,责任落实到位。县委专题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落实责任。通过“四查四看”确保“回头看”工作扎实开展。二是抓自查,查找问题到位。自查问题138个,整改127个。三是抓督查,执纪审查到位。成立了2个检查组跟踪督查3批次,下发整改建议书12份。四是抓制度建设,促进长效管理。细化和完善制度50多项(含部分重复),清理废止1项。

 (新区纪工委书记 梁东民)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后,制定《铜川市新区管委会转变作风追赶超越八项要求》。强化教育提醒,每天在办公群发送党规党纪内容;党员干部佩戴党徽,亮明身份,接受监督。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干部“庸懒推慢”等不良风气,解决工作状态不佳、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6件,党纪处理6人。

 (市委副秘书长 杨叔刚)市委办公室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配套制度规定,认识到位,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公务接待,严格差旅费、公务车辆管理等规定,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出台《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的若干具体措施》,精简文件会议,改进文风会风,发管用的文、开有效的会。严审发文必要性,严格审签程序,精简各类简报。执行“无会周”制度,改进形式,严格审批,会议数量减少、质量提高。

 (市委办公室法规科科长 韩琨)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补充。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体现市委要求,不能随意变通、搞部门本位和地方保护;严格审核把关,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请审议审批前,要经党内法规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核;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加强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市委《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健全备案工作体系,保证每份规范性文件都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国琦)市政府办及时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2013—2016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逐年下降,1—7月分别为4239元、18.4万元。市级领导办公用房面积全部符合标准。1—7月发文152件、召开会议22次,分别下降5%和12%。与管理单位、市政府驻外机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吴学玲)制定规范性文件时要注意: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不得创设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和行政收费(有规定必须有依据);不能违法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不能同本级或者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要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逻辑严密、文字简明、表达准确,具有可操作性;不能违背法定程序;制定机关应当充分调研,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召开论证会或者听证会。

 (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郭亚军)市委宣传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舆论宣传工作,一是建立机制,规范新闻报道秩序,相继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新闻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严格新闻纪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二是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新闻通气会制度,落实中宣部规范舆论监督“九项要求”,整肃新闻干部队伍。三是坚持导向,切实改进文风,深入贯彻《中共铜川市委宣传部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八项规定切实改进文风的实施意见》,在市级媒体开设了《深化改革进行时》《邻里乡亲话脱贫》等多个专题专栏,刊发了一系列贴近群众的新闻稿件。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黄晓信)规范性文件是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机构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并公布,在一定范围、时间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的总称。《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内容权限、制定程序、内容规范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铜川市2011年8月修订完善了《铜川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开展,目前在全市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

 (铜川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海峰)按照“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市人社局严格规范和落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津补贴福利政策,确保“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清理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65个,市级及以下严禁开展评比达标表彰。进一步规范各类津贴补贴发放,市直机关公务员、机关工人(含参公单位)执行全省统一的津贴补贴标准,市级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按照机关公务员职级标准对应执行。警察、安全生产监察等特殊岗位津贴及补助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市政府研究室副调研员 王赵民)近年来,市政府研究室着力改进政府系统调研工作,主动服务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围绕转型发展、富民强市,深入开展专项调研。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精心安排政府系统调研工作,每年年初印发调研课题通知,下达调研课题,定期对各单位调研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每年坚持开展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对评出的调研先进单位和优秀论进行表彰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各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积极性。

 (市接待办 李丹)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市接待办大力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先后制定了《铜川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有效规范了全市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工作,接待经费逐年下降。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科长 胡锐)市委组织部从严规范铜川市出国(境)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做好领导干部登记备案工作,明确登记备案人员范围,确保备案人员全覆盖。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市管干部所持因私证件均由市委组织部统一保管,与所在单位双重管理,实行专办人和本人双重签字制度。三是从严审查领导干部出国(境)事项。制定了《出国(境)人员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图》,规范审批备案程序。四是加大出国(境)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严肃查处。

 (市财政局副局长 侯东强)十八大以来,由我局牵头制定了《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津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七个管理办法,并对部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多年来,我们通过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联签会审”制度、“公务卡”结算等措施,使铜川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6年,全市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336万元,较2012年同期减支4088万元,降幅55%。

 (市外事办副主任 赵秋杰)市外事办规范因公出国(境)工作的具体做法:一是在制度规定方面出台了7份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管理;二是从出访年度计划、经费、间隔年限、规模及任务必要性、人员构成与行程安排合理性等方面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做好团组行前教育、公示、护照和出访总结的收缴上交工作;四是开展因公出国(境)检查,从审批程序、出访任务完成情况、政审、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因公出国(境)工作突出重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市委政研室副调研员 李亚林)2014年11月,市委出台了《中共铜川市委常委会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规定》从重视调查研究、确定调研主题、灵活调研方法、改进调研作风、做好调研成果运用就加强市委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规定》的出台,对推动全市调查研究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委常委带头重大调研课题,县级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以文辅政,成效显著。各级都能严格执行《规定》要求,科学安排,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通过领导带动、以上率下,干部参与、群众关注,全市形成了浓厚的调查研究氛围。

 (市机关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百印)严格贯彻落实主体责任,继续抓好《公务车辆购置办法》和《保留车辆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防止超标、超编、违规购置配备车辆并强化管理工作;推进铜川市公务用车标识化、平台化、息化建设;规范车辆租用管理。一是按照中省有关后勤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加强机关食堂内部管理,提高机关食堂饭菜质量。二是对市级周转房的使用、管理、收费进行规范,对直管院落实施统一标准、统一调配管理。三是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突破口,做好市级机构节电、节水、节油、节气工作。

 (市总工会副主席 邵学军)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市总工会转发了《陕西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意见》,对职工和会员福利发放进行明确规定。二是督促落实福利。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落实职工逢年过节慰问、会员本人过生日等福利,保证职工正常福利待遇。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意见》中明确规定的“八不准”,严肃批评,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坚决查处。

(编辑:贺玏 孟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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