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铜川日报 2019-01-18 07:36 大字

(上接2018年12月20日6版)

六、建立推进机制

(一)建立领导小组研究解决问题机制。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棚改办、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考核办、铜川供电局、陕煤铜川矿业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铜川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棚改办主任兼任,市棚改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审批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合作开展棚户区改造贷款计划申报,融资资金申请、使用、管理、偿还等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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