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台区用考核杠杆撬动招商引资落地
本报讯(通讯员 智建柱 任丽娟)印台区出台《铜川市印台区招商引资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让“三项机制”释放势能,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季度考核预警。制定《铜川市印台区招商引资季度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对考评内容和具体指标及评分标准一一细化。季度考评分为自查、考评、汇总三个阶段。自查阶段由各相关单位对照季度考评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考评阶段采取“听、查、看、访、馈”五步走,全方位了解工作进度,对进度滞后的指标及时反馈提醒;汇总阶段由考评组汇总各单位季度考核得分,经区招商引资季度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季度考评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半年考核监控。对一二季度得分综合排名形成上半年问责意见,对三四季度得分综合排名形成下半年问责意见。半年问责采取通报批评、书面检查、组织约谈的方式进行。对重点招商引资单位中考评综合排名在倒数第四、倒数第五名的进行通报批评,倒数第二、第三名的作出书面检查,倒数第一名的开展组织约谈;对主要招商引资单位考评综合排名在倒数第三名的进行通报批评,倒数第二名的作出书面检查,倒数第一名的开展组织约谈,确保考评“督战”功能有效发挥。
年终结果责效。由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单位上半年、下半年问责结果,形成年终结果运用意见。凡2次通报批评或1次通报批评+1次书面检查,符合两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负责招商工作的干部当年在区内评优评先资格。2次书面检查、1次通报批评+1次约谈、1次书面检查+1次约谈,符合以上3种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招商工作的干部当年在区内评优评先资格且在次年的半年内不得提拔任用。2次被约谈的单位,取消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负责招商工作的干部当年在区内评优评先资格且在次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采取调离岗位、免职等组织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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