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张家川县“四重”促和谐

天水日报 2012-02-06 15:22 大字

□窦亚龙许斌王耀文

【本报讯】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将矛盾化解、创新管理、公正执法等工作主动融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格局,重普法、重服务、重调解、重创新,促进社会和谐。

重普法,深化宣传造氛围。紧紧围绕“六五”普法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禁毒、民族团结进步、计划生育、八项专项整治等专项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8次,设立咨询点15处,展出法制宣传挂图80余幅,受教育者达25万人次;并组织司法人员组成5个法制宣讲小组,深入全县15个乡镇、社区、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教场所等开展巡回宣讲,共组织宣讲报告会4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23万余人。

重服务,关注民生保稳定。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帮助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化解纠纷121件。围绕“公证业务拓展年”活动,积极关注民生,延伸公证业务办理服务,对县新民小区1420套廉租房进行全程监督和公证,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52件。开展法律援助,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7件,接待咨询1560人次,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9.97万元。在全县15个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县、乡、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有效破解了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打不起官司的难题。

重调解,联调协作促和谐。立足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变化,建立边界联调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跨界矛盾纠纷化解调处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与陇县司法局缔结了友好协作单位。加大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所长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15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印制《人民调解法》单行本3万余册,并乡镇司法所和社区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卷宗》1500份,对486件人民调解卷宗进行了评查,兑现了个案补贴。立足民族地区实际,积极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调处1320件,调处成功率达到98%以上。

重创新,强化管理见实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结合实际全面推行“四五六”社区矫正模式,累计接收矫正对象39人,实现了“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违法犯罪、无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四无”管理。对全县2008年以来的149名刑释解教人员逐人进行了排查回访,特别是对“三无”人员进行了重点排查,建立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劳教3年以内人员档案52份,摸清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现状;不断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度性安置实体建设力度,新创建安置实体一处,彰显人性化监管。

□重普法□重服务□重调解□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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