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改惠泽民生——天水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系列报道之二
□记者杨炜吴莎莎
在武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提起新农合,来自滩歌乡的王大爷感慨地说,去年他因得了一场重病,在医院治疗花了3万余元,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给他补偿了1万多元,“全靠党的好政策,现在看病不但能报销,药费还便宜,让我们农民得到了实惠!”
王大爷的经历,仅是千千万万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农民的一个缩影。在天水市新农合、药品零差价等一系列医改政策的实施下,过去农村一人得病全家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已不复存在。老百姓、特别是农民,在天水市不断深化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切实受益。
医改工作启动以来,天水市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设、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通过不断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进一步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截至目前,天水市参合农民285.93万人,参合率95.47%,人均筹资达到290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2%,实际补偿比例达60.45%。全市新农合实现了政策制度、筹资标准、基金管理、补偿范围、补偿政策、信息化管理、监管服务、考核标准“八统一”管理,新农合住院和门诊统筹实现即时结报。全市参合农民年度住院累计补偿金额统一提高到80000元,实行住院大病保底补偿政策。全面规范实施门诊统筹补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统筹覆盖率达100%;将尿毒症透析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等30种门诊特殊病种纳入新农合门诊补偿范围。全面开展23种农村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实际补偿比达70%。
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据统计,目前天水市294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比国家要求的时间提前了一年。(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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