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拾他人手机盗刷钱款千元
本报清水讯【记者于剑倚】一男子捡到他人手机后不但不归还,还利用捡到的手机盗转他人钱财,他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1月18日中午12时许,清水县公安局金集派出所接到村民张某报警,称其手机丢失,手机微信钱包内的1000余元被别人转走,要求查处。
原来,张某不久前在回家途中不慎将手机丢失。寻找无果后,张某心想手机找不回来了,于是便买了新手机,补办了手机卡。让他没想到的是,微信钱包中的1000余元也不见了,于是来到辖区派出所报警。
接警后,民警立即进行分析研判,很快确定了侦查方向。通过走访辖区村组负责人,巧妙地用电话联系到了拾捡手机的违法嫌疑人周某。14时许,民警在清水县金南公路某村附近将周某抓获。
周某归案后,对自己实施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原来11月17日,周某途经清水县金集镇走郭川镇的三叉路口处时,捡到一部手机,并通过猜测微信红包支付密码的方式,将手机微信钱包中的1000余元转走据为己有。
目前,案件正在侦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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