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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摩托车违章防不胜防兰州交警破获首例电动摩托车撞人致死逃逸案件

兰州日报 2016-01-20 13:17 大字

昨日,雁滩交警大队经过近一个月的侦破,终于破获了一起电动摩托车撞人致死逃逸案件,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据了解,该起案件也是兰州市首起电动摩托车致人死亡案件。通过调查记者了解到,目前电动摩托车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规定,行驶中违章行为随处可见,导致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事故率逐年上升。为此,市民呼吁有关部门及时出台对电动摩托车的有关管理办法,有效遏制电动摩托车事故频发的势头。

交警破获电动摩托车撞人致死逃逸案

2015年12月21日15时46分,一辆电动摩托车行驶至雁南路创新园十字时,将年逾八旬的老人刘兰英撞倒。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刘某见状下车将老人扶到路边后,见路边人少,随机上车逃逸。事故发生后,雁滩交警大队事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首先协助伤者家属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随即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调查发现,肇事车辆系一辆黑色的电动踏板摩托车,事故发生后沿着雁南路由西向东逃逸。随后,办案民警通过监控资料发现,肇事者逃逸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兰州市的多条道路上来回行驶,扰乱办案人员的跟踪。办案民警通过监控资料还发现,肇事者在新港城十字北侧的路西失踪。

在查找肇事者的同时,雁滩交警大队得到了不幸的消息,伤者刘兰英因颅内大面积出血,于2015年12月22日16时去世。为了给伤者一个公道,给肇事者一个法律的制裁,雁滩交警大队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了全方位的排查。办案民警走访了现场的目击者,调查了当时停靠在现场的其他车辆,调看了多处视频监控资料,并采取蹲守、监控的方式,查找肇事者。通过走访和调看相关监控资料,办案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最后消失的地方位于张苏滩小学附近,于是民警对这里进行了走访和蹲点,终于从附近的一家牛肉面馆内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办案人员通过比对、调取信息、查看电话清单等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刘某,2016年1月18日晚,雁滩交警大队民警终于在火车站行包房家属院内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据了解,刘某系天水市清水县人,于2015年9月来兰打工。事发当日,刘某驾驶电动摩托车高速行驶,行驶至雁南路创新园十字时,将老人刘兰英撞倒后,刘某下车查看老人时发现老人伤势严重于是萌发了逃逸的念头,并驾车快速逃离现场。采访中,刘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悔恨,并告诉记者,行驶速度过快,刹车不灵导致他撞死了老人。至此,兰州市首例电动摩托车撞人致死逃逸案件告破,等待刘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电动摩托车事故呈上升趋势

随后记者就兰州市电动摩托车频发事故比例和原因进行了调查采访。据兰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兰州市交警部门对上半年发生的交通事故类型、数据据进进行行了了分分析析发发现现,,涉涉及及二二三三轮轮电电动动车车事事故故数数量量和和所所占占比比例例均均属属最最多多,,占占全全市市交交通事故的25%左右,同时这一数据呈逐年递增态势。

根据我国《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规定,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或重量大于40公斤且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公里。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此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而此案中刘某当时的时速已经超过了每小时50公里的速度,明显属于超速行驶。

无牌无照导致肇事逃逸增多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由于电动摩托车以其快速便捷、经济实惠又不受像机动车那样的交通限制,成为近年来备受市民追捧的热门交通工具之一,然而随着电动摩托车数量的激增,撞人擦刮事故频发、与机动车抢道、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现象屡见不鲜。同时因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电动摩托车存在较大的监管空白,从而使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逐步上升。为此市民们呼吁应尽快出台电动摩托车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采访中市民马先生介绍说,几天前在雁北路上,一辆电动摩托车在斑马线上行驶时,将一位妇女撞倒。经双方协商,由电动摩托车司机将被撞者送至医院检查就医。就在去医院的途中,无德电动摩托车司机竟溜之大吉。由于当时没有获取司机相关信息,致使被撞者无法得到相关赔偿。许多市民还认为,电动摩托车行驶速度较快,还经常出现抢、占道等违规现象,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电动摩托车闯红灯行驶,疾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掉头的现象比比皆是。据一位执勤民警说,电动摩托车因其车身较小,经常出现违规行驶,这样就容易发生将行人撞倒或与其他车辆产生刮擦的事故。在撞人、刮擦后,司机逃离事故现场,因为电动摩托车无牌照,没有登记车辆的相关信息,很难查到肇事者,被撞者索赔存在困难。为此多位市民认为,电动摩托车时常出现与机动车抢道、逆行、超速等违规行为,对交通秩序和行人、车辆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很有必要出台规定对其进行监管。

兰州市正在酝酿出台相关规定

兰州市社科所一位专家认为,电动摩托车目前已被市民认可,说明其有存在的必要性,就需要相关部门尽快将其管理列入立法,若国家没有相关法规,可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进行管理;若短期内不能出台相关法规就需要交通管理、公安等部门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来实现监管。据了解,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就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做

深入调研论证,对具体的管理方法也正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待论证调研后,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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