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家企业失信上“黑榜”
本报讯今年以来,清水县工商局立足职能,结合实际,规范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管理,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探索建立企业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红黑榜”制度发布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红黑榜”的监督下,开始自觉注重诚信、践行诚信。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48家企业上了“红黑榜”名单,其中“红榜”企业24家,“黑榜”企业24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对未依法进行信息公示、隐瞒信息、弄虚作假或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记入异常名录,并降低该企业的信用等级。目前,已累计公示企业异常名录70余条。
清水县严格按照《清水县企业诚信经营“红黑榜”发布实施办法》,将获得守重企业、诚信市场、诚信企业、诚信计量单位、驰著知名商标等奖励和荣誉以及信用记录良好的市场主体列为“红榜”名单;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质量抽查严重不合格及可依法公开的其他违法案件的市场主体列为“黑榜”名单。并不断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模范经营户、诚信市场等评选活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在中国弛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等评选中予以优先推荐,以扩大其市场知名度,帮助其实现品牌效益向经济效益的有效转变,进一步发挥模范经营户和诚信市场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经营户自觉查找不足,制定改进措施,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环境良好转变。
同时,清水县积极深入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将辖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守信、警示、严重失信等进行分类,根据守信情况进行分级,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服务。将存在欺诈经营、恶意拖欠、不正当竞争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营户纳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将诚信守法经营企业列入“免检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完善了电子网格化监管系统,对辖区市场主体经营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进一步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市场经济规范健康发展。(雷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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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清水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