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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检查 促进廉政建设 ——2013年天水市反腐倡廉工作综述

天水日报 2014-02-17 13:50 大字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有力保证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出台后,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十个方面二十七条具体意见。市纪委及时印发2000多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资料选编》小册子,方便党员干部对照学习。集中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全市11252名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了“零持有”报告。加强对节庆期间落实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的安排,及时下发了《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作风纪律规定情况监督检查》等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全年共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专项检查70多次,对存在问题的25个单位在全市通报,对4起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4名责任人分别受到了党纪和政纪处分。全市公务接待费支出同比下降41.40%,因公出国支出同比下降38.8%,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下降12.16%,公务用车购置零增长。文风会风进一步好转,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

二、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认真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市纪委先后制定了《查办案件工作督查暂行办法》、《实名信访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按五类标准分类处置信访件,规范办案工作。加强与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案件线索移送和协查机制,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877件(次),初核案件线索214件,了结166件,新立案170件,已结案1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7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挽回经济损失312.73万元。市纪委严肃查办了麦积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佩、麦积区马跑泉镇大穆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惠明严重违纪违法案,有力发挥了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共开展诫勉谈话113人,并注重教育保护干部,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为216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

三、创新工作载体,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广泛开展了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党纪条规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组织8个考核组对两区五县、市直及驻市单位239个领导班子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向全市进行了通报。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集中对新(转)任市管领导干部164人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119名拟提拔处级和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考试。在16500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为民务实清廉”廉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召开了全市800多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书记王锐在会上作重要讲话,邀请省纪委案件室有关领导作了生动的警示教育报告。举办了“清风颂”全市廉政书画展,征集书画270余幅,表彰奖励了92幅优秀作品。初步确定“邓宝珊纪念馆”为全省廉政教育基地,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为全省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全年在《廉政大视野》刊登天水市反腐倡廉特色创新工作的通讯文章13篇,简讯8条,全面反映了天水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成效和整体风貌。

四、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提高预防腐败综合效能

组织召开了部分领导干部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大会,3个县区和4个市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就各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述职述廉,并接受了民主评议、现场质询和满意度测评。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3月份和6月份在全市开展了两次全面督查,并于4月份在清水县召开了全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全市共清理职权目录84680条,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8227个,查找”廉政风险点“193750个,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积极开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廉度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上半年在秦州区进行试点,下半年在全市全面展开。按”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行政审批项目及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对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系统及网络进行改造。按照”一委两办一中心“要求,组建成立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监督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9月24日正式挂牌运行。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党务公开和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务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机制。目前,全市7个县区、130多个市直部门和单位、114个乡镇、2491个行政村,以及驻市单位全部开展了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和事务公开,公开面达到了100%。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及时制定了《天水市”3341“项目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天水市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14个工程建设领域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了乱罚款乱收费专项治理、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重点督查督办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97件。市效能办先后对11个单位26名个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的29个单位下发了效能监察建议书。

六、加强纠风治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始终坚持把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作为切实维护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市长热线“、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收到投诉29057个,督促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落实办理答复有效投诉8729多件。“行风热线”播出节目354期,受理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类问题108个、咨询747个,答复办理785个,回复率91.8%;“政风行风在线”栏目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咨询等信息727条,回复办理632件,有效回复率87%。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等突出问题,在10-12月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查处各类违规行为63起,行政警告处分2起2人,免职2起3人,停职2起2人,辞退2起2人,诫勉谈话11起17人,调离岗位2起2人,通报批评14起,书面检查15起,整改13起。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按照《天水市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全市2491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

七、努力锻造素质,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撤销纠风室和党风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执法监察室,成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增了案件管理室、电子监察室和纪检监察三室。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将原来参加的74个的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59个,保留15个,减幅80%。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了4名机关室主任及2名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坚持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集中进行理论学习,每月集中进行小结,交流学习体会。组织50名机关及市直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浙江大学进行了为期7天的业务培训,对杭州市政务大厅等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全年组织了19名市县区纪委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省纪委的培训,组织40名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参加了市委党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双联”活动,全年为联系村捐款、办实事总计16万元,协调解决了17户村民建房用地问题和74户村民建房贷款问题,联系村150亩核桃产业园已初具规模,村巷道已全面硬化,新的村阵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村整体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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