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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提标 困难群众受惠 本报记者 孙燕芸

天水日报 2014-01-18 13:53 大字

“去年每个月的低保金多了40元,全家四口人就多了160元,可以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了。”提起今年的城市低保金,家住秦州区自由路的低保户何小利高兴地说。原来他家每人每月低保金是266元,现在能领到306元。像何小利这样的城市低保对象,在全市接近4.38万户、10.82万人。去年天水市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5%列为为民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低保提标工作完成后,全市累计发放了低保资金2.78亿元,是保障民生中一笔巨额的投入。

市社保部门的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账:“去年我们下大力气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工程,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千方百计增加城乡低保金投入,围绕社保工作的薄弱环节抓落实,使全市城乡低保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有效确保了低收入阶层的生活稳定。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15%的要求,如今,秦州、麦积两区城市低保金已由月人均266元提高到306元;秦安、甘谷、武山、清水、张家川五县由月人均213元提高到245元。”

而在面积更广的农村,天水市低保对象达12.58万户40.32万人,每月低保金也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4.93亿元。让清水县远门乡远门村农民王应祥想不到的是,去年乡上的社保人员找上家门办公,将他的二类低保调成了一类低保,提标后全家每人每月领到了174元。他逢人就说:“别看这些钱,我一家5口人,指望它办了好些事情。”据市社保部门的负责人介绍,去年按照农村低保全省指导保障标准,天水市农村低保提高年均达190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达到101元,其中一类对象5.83万人,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上年的136.7元增加到173.86元,增加37.16元。

另外,全市农村的1.36万户、近1.5万人的五保供养对象得到了基本供养,供养水平得到了较大提高,全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639.23万元。根据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消费支出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的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年人均2796元,提高到3180元(市统计局调查队提供天水市2012年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消费支出额为3168.98元),月人均供养金由233元提高到265元。

一张确保城乡群众生活保障的民生“大网”正在越织越密,越织越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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