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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果品蔬菜将进入“保险柜”苹果 大樱桃 大棚蔬菜先行列入收获保险试点

天水日报 2013-09-19 14:08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晓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精神,天水市制订出台了《天水市果品蔬菜收获保险试点方案》。按照《方案》,天水市将从2014年至2016年,在秦州、麦积、秦安、清水、武山五个县区开展果品蔬菜收获保险试点,大棚蔬菜及苹果、大樱桃被列入先行试点的范围。

本次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县区分布为:麦积、秦安、清水三县区进行苹果保险试点,试点面积为麦积区1万亩、清水县0.5万亩、秦安县0.5万亩。秦州区进行大樱桃保险试点,试点面积1万亩。武山县进行大棚蔬菜保险试点,试点面积0.5万亩;保险范围是管理规范形成规模种植的成龄挂果树、蔬菜大棚及生长的果品和蔬菜,保险周期为一年。保险责任为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果品、蔬菜大棚棚体及其内部生长的蔬菜的损失。保险费率为:果品保险保额为2000元/亩,保险费率为4%,保费为80元/亩。蔬菜大棚竹木结构棚体保额为4000元/亩,保费率为5%,保费为200元/亩;大棚蔬菜保额为4000元/亩,保费率为5%,保费为200元/亩。露地蔬菜暂不列入试点保险范围。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对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按受灾后的直接成本损失扣除10%的免赔率后赔偿。受灾损失程度由保险、气象、果业、蔬菜等部门共同鉴定。对于自然灾害引起的果品、蔬菜商品性下降、亩产值降低至绝收等损失,原则上按照投保约定的金额和保险灾害引起的损失程度按比例赔偿。

果品蔬菜收获保险以乡、村、合作社为单位统一投保,或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户分散投保。保险赔款以“一卡通”形式支付,受灾农民30天内就可以拿到赔款。市、县区政府财政将对果树蔬菜收获保险保费给予50%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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