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获国家畜牧业补助648万元
□记者杨栋通讯员张保云
【本报讯】自国家退耕还林项目政策实施以来,天水市畜牧部门抢抓机遇,全力以赴抓项目。近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天水市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中畜牧业获国家补助资金648.13万元。
据了解,按照天水市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该项目中央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牧草种植、暖棚养畜、养鱼和青贮池建设。其中秦州区60万元,武山县31万元,张家川县48万元,清水县404.13万元,甘谷县105万元。
截至目前,投资计划已下达到项目县,各项目单位正在积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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