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着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通讯员陈赟平
【本报讯】清水县在实施土地整理项目中坚持强化土地总体规划管理,树立集约用地理念,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前后管理,强化土地执法监管等五措并举,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打下了坚实基础。近年来,全县共争取到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7个,总投资5348万元;平整土地4.2万多亩,新修田间道路和生产路60多公里,新增耕地3000多亩,有效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积极推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强化土地规划管理。该县充分发挥土地规划的龙头控制作用,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严把土地预审、规划审查和计划指标等“四道关”,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切实把耕地保护落到实处。特别在修编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严格按照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所有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二是牢固树立集约用地观念。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加强舆论宣传,加强土地国情、国策、国法和县情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全县领导干部树立集约用地新理念,实现土地资源利用由外延粗放型到内涵集约型的转变。三是积极盘活闲置建设用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严格规范土地出让程序,对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强化土地的高效利用。近年来,共组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70宗,出让土地面积51.19万平方米,实现土地出让金合同收益1.07亿元,既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又支持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前后管理。认真实施项目用地预审制度,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指标体系》等规定,对项目用地各项指标进行审查并提出预审意见,项目没有达到集约用地规定的,预审不予通过,不予安排用地计划。同时,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坚决核减超指标用地,制止浪费土地、粗放用地行为。五是强化土地执法监管。每年以春季土地执法动态巡查为契机,制定巡查方案,扩大巡查范围,将各乡镇辖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五不准”的执行情况作为巡查重点,督促用地单位按集约用地规定开发利用土地,对批多用少、占而不用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重新配置,确保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土地的闲置与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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