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建立“五项制度”提升基层党建水平
□通讯员郭志斌
【本报讯】清水县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了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的提升。
一是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县委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村级干部兑现绩效报酬的重要依据,认真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年初,县、乡两级党组织书记,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层层签订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底,召开县委全委会议,乡镇党委书记对抓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述职,并进行大会民主测评。
二是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不断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思路,制订实施方案,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已制定出台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组织设置和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各项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村级活动场所建设。
三是建立党建示范点包抓联系制度。确定38名县四大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包抓34个党建示范村、21个后进村、5个社区、4个示范非公企业和9个示范机关;12个县直党委和法检两院党组联系帮抓乡镇党建工作、乡镇党委班子包抓村级党建示范点等制度。同时,通过调研和检查,帮助解决班子建设、产业项目、社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是建立党建工作经费投入机制。针对村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党建经费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方面融资、多渠道投入,全面提升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水平。年内县财政投资200多万元,县直单位帮扶118万元,整合易地搬迁、整村推进、“一事一议”和村卫生室建设等项目资金100多万元,新建活动场所13处,对22个经济基础相对较好、主导产业优势明显、在全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村级活动场所进行改扩建。目前,选址规划、图纸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工作已基本就绪,活动场所建设全面展开。
五是建立督促检查工作制度。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纪检、宣传部门参加组成督查组,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基层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今年已集中督查4次,督促全县党组织对承诺的2200多件事项和党员承诺的1.4万多件事项全部进行了点评,办结10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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