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通讯员王刚石周锋
【本报讯】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跟踪督查组,就市政府贯彻落实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审议意见》情况开展了跟踪督查。
2007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天水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产生了审议意见。督查组分别就清水县红堡镇贾湾村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温泉水化台、芦子沟流体台、麦积区元龙中学中小学生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情况、麦积区综合测报室、市住建局2008至2010年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情况、秦州区龙城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行了现场查看,查阅了资料,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县区政府及市地震局、市住建局的汇报。
通过跟踪督查,督查组认为,市政府及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对《审议意见》的落实高度重视,整改积极认真,措施扎实得力,《审议意见》中所指出的问题及意见基本得到落实,督查组对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做的工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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