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的公告
为了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保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天水市农村经济全面健康发展,按照2010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成立执法检查组,于2010年4月19日至2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全市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超任组长,农业工委主任刘新全任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杜永东、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副主任梁金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张菊花,两名市人大代表为成员(武山县王江俊、年元换代表参加;麦积区东田田、杨惠明代表参加;甘谷县李贯来、潘胜有代表参加;秦安县逯堂、冯存福代表参加;清水县范仰斌、蔡少荣代表参加)。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设立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全市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在天水市更好地贯彻实施。
联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
地址:秦州区公园路62号
电话:0938—8214417
传真:0938—8213563
邮箱:tsrdwys@163.com
特此公告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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