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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醒沉睡的大山 ——清水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纪实

天水日报 2010-03-12 16:57 大字

●特约记者朱建峰

清水县陇东乡朱湾村村民朱岁近日从乡干部手中接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证后激动地说:“领到此证,就像领到身份证、房产证一样,终于吃下了一颗‘定心丸\’。”至此,该县18乡镇254个有林改任务的村均已全面完成了分山分林到户、认定确权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像朱岁一样的5.02万户农民都拿到了自己的林权证。

“希望在山,优势在林,出路在改革”。为焕发大山的活力,2008年10月,清水作为省上确定的7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全面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林改工作中,清水县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抓工程进度,形成了三级党政抓林改、全县人民齐上阵的林改格局。在实施中,该县抓好人员、资金、技术的保障落实和宣传培训工作,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积极推进改革。在改革中,该县坚持做到“林改怎么搞,群众说了算”,把决策权交给群众。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话语权,真正实现村民自主决策、民主管理。目前,全县已完成林改面积64.23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100%,有5.23万户24.2万人从此项改革中直接受益;已颁发林权证5.02万户61.07万亩,发证率达96%。其中家庭承包经营57.25万亩,集体股份合作经营1.89万亩,有偿承包经营3.46万亩,集体统一经营1.63万亩。林业产权主体进一步明确,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在林改中,该县本着“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原则,妥善调解林改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林权争议纠纷86起,调处86起,调处率达100%。自开展林改试点工作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和乱砍滥伐的事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林改前,山区的农民没什么收入,不少都到外地去打工,现在反过来了,不少外地打工的农民纷纷回乡承包荒山荒坡,林改成为他们返乡创业的理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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