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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改革惠及清水24万农民

天水日报 2010-03-18 08:57 大字

●记者刘晓亚特约记者朱建峰

【本报讯】3月17日,清水县陇东乡朱湾村村民朱跟生拿着绿色的林权证,高兴地说:“拿上这个本本就像领到身份证、房产证一样,我就敢放心大胆地花钱种树了。”清水县历经2年多时间的林权改革试点,已完成林改面积64.23万亩,颁发林权证5.02万户61.07万亩,发证率达96%,使24.2万人从此项改革中直接受益。

清水县是一个林业大县,林业用地多达161.65万亩,其中集体林面积64.23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0.9%。但长期以来,产权不清、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特别是“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突出,已不适应全县林业发展。

“希望在山,优势在林,出路在改革”。为焕发大山的活力,2008年,清水县作为省上确定的7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全面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落实权责、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试点工作。

目前,全县已完成林改面积64.23万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100%,有5.23万户24.2万人从此项改革中直接受益;已颁发林权证5.02万户61.07万亩,发证率达96%。其中家庭承包经营57.25万亩,占89.2%;集体股份合作经营1.89万亩,占2.9%;有偿承包经营3.46万亩,占5.3%;集体统一经营1.63万亩,占2.6%。林业产权主体进一步明确,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

秦亭镇百家村农民马金满领到自己的林权证后,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今年74岁的他在上世纪90年代末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启发下,以9600元承包了100亩荒山进行治理,并于2001年在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这个喜欢种树的老人,经过9年努力,共栽培刺槐、油松等各类树苗2万多株,还出售苗木创收3万多元,并修通了通往荒山的1.5公里道路,现在他承包的100亩荒山已成了“绿色银行”。根据林业部门专家的预算,这块林地的木材价值近百万元。“林改前,山区的农民没什么收入,不少人都到外地去打工,现在反过来了,不少外地打工的农民纷纷回乡承包荒山荒坡,林改成为他们返乡创业的理想平台。”陇东乡丰台村党支部书记吴银代说。

透过群众的一张张笑脸,流露出林改春风不仅会吹绿山林,更会吹鼓群众的腰包!到时,生态的优美与和谐、农民的创造与富裕,将会更加展现清水的无穷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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