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房漏水拒结账 法官劝导终和解

天水晚报 2019-01-12 18:43 大字

本报秦安讯【记者于剑倚】一村民请人给自家修建的新房存在漏水的质量问题,便不愿支付劳务费,被对方告到法庭。经法院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14年,秦安县的李某经人介绍,雇来不同县区的刘某、张某、陈某、赵某等人为自家修建房屋。房屋施工完成后,李某未及时给付4人的劳务费。后经4人多次催要,李某答复4人所建房屋的屋顶存在漏水问题,拒绝支付劳务费。双方沟通无果,2018年11月13日,4人将李某诉至秦安县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清偿劳务费。

办案法官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结合当事人各自的实际问题逐一进行劝导。在法官的主持下,2018年12月29日,双方达成协议,刘某等4人表示愿意拿出自己的部分劳务费处理屋顶漏水的问题,李某当即付清了拖欠4人的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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