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为本 分类实施 统筹推进天水市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出台

天水日报 2018-08-31 12: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罗双红】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天水市农村危房改造三年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方案》提出,要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根据不同改造对象和危房情况确定不同的改造方式,做好与村庄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制定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计划,确保改造质量和效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大拆大建和扩大建房面积,避免农户因建房致贫、返贫。

《方案》提出,2018年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715户(秦州区740户,麦积区949户,秦安县3677户,甘谷县1049户,武山县1139户,清水县366户,张家川县795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750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1792户,其他农户4173户;2019年实施剩余的四类重点对象3360户危房改造任务(具体实施改造户数以2019年省上下达的年度计划为准);2020年全面收尾。以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三个省定深度贫困县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适当支持其他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对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方案》提出,改造以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政府统建、房屋置换四种方式进行。严格落实住房面积,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不低于13平方米。对于兜底改造的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

《方案》提出,麦积区、秦安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三个省定深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2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2万元。秦州区、甘谷县、武山县、清水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2万元;低保户(含优抚对象及原国民党抗战老兵)、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户均补助2万元;其他农户户均补助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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